[新聞] 她赴約抓寶慘遭強暴 惡狼賠30萬獲減刑免

作者: Eliphalet (我大聲講嘢唔代表我冇禮)   2018-11-05 07:03:09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她赴約抓寶慘遭強暴 惡狼賠30萬獲減刑免關
3.完整新聞內文:
兩年前起風靡的手遊「寶可夢」掀起玩家出外「抓寶」熱潮,但高雄朱姓男子前年8月深
夜涉約女網友抓寶,女子抓完想返家,竟被他強行載回家強暴,得逞後載到夢時代丟包;
女子事後罹患憂鬱症,不過朱賠30萬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維持一審判他2年徒刑、緩刑5
年,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自家早午餐店上班的朱姓男子(28歲),2016年7月間在臉書認識女網友,8
月6日他以玩寶可夢為由邀她出來,深夜11點52分去她家,載至夢時代百貨一起抓寶,凌
晨12點多女子表示想回家,他卻強行將女子載回自己前鎮區住處,不顧女子多次說「不要
」,並恐嚇「妳乖乖的,不然我會做甚麼事情我不知道」,強制性交得逞。
朱姓男子逞後將女網友載回夢時代丟包,身心受創的女子連絡胞妹哭訴,隨即向警方報案
;事後女子出現憂鬱焦慮症狀,確診罹患憂鬱症。
朱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並向女網友道歉,雙方達成30萬元和解,女方也願意原諒,並幫朱
向法官求情給予從輕量刑。一審合議庭認為朱沒有前科,惡性與隨機犯案有別,減刑判2
年徒刑、宣告緩刑5年,必須參加法治講座6場,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檢方認為朱姓男子事前有計畫,且在一審第一次言詞辯論,他仍辯稱是你情我願,讓女方
受到二度傷害,但二審合議庭認為女網友有具狀希望法官給緩刑、讓朱有自新的機會,且
朱有賠償30萬等面對錯誤的具體表現,應已有警惕不會再犯,駁回上訴。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11/04/realtime/5486300.jpg
高雄朱姓男子外約一名女子抓寶,沒想到竟涉強暴她,事後賠償30萬元達成和解,獲得減
刑並宣告緩刑5年,免入獄,仍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60342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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