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菊愛將逃4年 檢分案全力緝拿

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18-11-07 08:21:35
4年來趴趴走不僅和綠委助理聚餐,還不時更新臉書
~~~~~ ~~~~~~~~~~~~~~ ~~~~~~~~~~~~
是不是該修訂
"經判刑定讞後發布通緝者,若知情不報者或司法人員怠於緝捕歸案者須判刑"
的相關刑責了
台灣會爛就是互相包庇的太多太多了
台灣會爛就是法律不是拿來遵守是拿來鑽的
到底是那些綠委助理
執政的民進黨有必要出來說清楚
不然就是共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