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重大違法行為阿
動物保護法
第6條(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25條(罰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
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
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
止宰殺之動物。
也就是新聞這種情形是要
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那對人類呢?
普通傷害罪
刑法
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最高刑度差一年,但是傷人不用併科罰金
所以應該是有準人類待遇了
※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貓被狗咬掉兩根腳
: 結果警察大費周章調監視器找兇手
: 今天如果換成哪隻老鼠被貓咬掉兩根腳
: 民眾去報案
: 警察會受理嗎???
: 只是好奇到底為什麼警察會去受理這種案件
: 野狗野貓
: 又不是保育類
: 為了這種鳥事浪費警力
: 還是鄉下派出所吃飽太閒阿
: ※ 引述《AZBTPATONY (AZBTPATONY)》之銘言:
: : 聯合新聞
: : 東港虐貓誰幹的 警只見野狗出沒、暫排除人為
: : 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段一間健身房門口,上月29日先發現兩支斷腿,隔天又發現一隻斷掉
: : 右前腳右後腿的小貓,引發虐貓疑雲。但是經過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店門口29日凌晨有
: : 兩隻野狗疑似在追趕獵物,而連續兩天都沒有可疑人士出現,最後查無人為虐貓跡象,暫
: : 告一段落。
: : 東港鎮中山路一間新開3個月的健身房門口,30日上午7點開店時,被店員發現一隻右側前
: : 後腿遭斷肢的幼貓,立刻通報高雄市流浪動物關懷協會救援,引來網路虐貓罵聲再起,要
: : 求政府相關單位全力緝凶。但送醫救援兩日後,虛弱的「小湯圓」仍不幸死亡。
: : 東港分局東濱派出所介入偵辦,除請相關人士到所內製作筆錄及調閱周遭監視器,店門口
: : 監視器因視角關係,看不到貓咪受傷經過,但從29日凌晨3點43分,發現兩隻野狗疑似在
: : 追逐獵物,並朝木板圍籬方向狂抓,重複等待及衝向圍籬約10多次,但都未將獵物拖出到
: : 畫面中,前後總共花了一小時才離去。
: : 實際前往該店門口,確實在木製圍籬有足夠小貓躲藏的空間,縫隙也無法讓野狗進入,也
: : 有許多新抓痕。只是為何小貓隔了24小時才被發現仍無從得知,但29、30日凌晨都沒有可
: : 疑人士出現,因此警方最後也排除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可能性。
: : 屏東縣農業處表示,虐待動物將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徒刑,併
: : 科罰新台幣20萬至200萬元間罰金。
: : http://tinyurl.com/ya5su3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