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市辯論/韓國瑜:我的政見被曲解了

作者: chules (期待第三個奇蹟降臨~)   2018-11-11 03:28:46
※ 引述《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之銘言:
其實我真的搞不懂太平島挖石油有啥好討論的
如果標題又是高雄市長選舉的話...
如果是可行之事,提出來大家討論無可厚非
不可行的事拿出來講,那是在說幹話
太平島挖石油,這是一個市長在決定的事?
高雄市長會跑去跟中國美國越南菲律賓領導人說請同意我在太平島挖石油?
如果答案都是否,那還討論幹嘛?
該討論的是提出這主張的人大腦結構是否異於常人?
或者他只是單純的一個草包在嘴炮。
: ※ 引述《skvis (乳房觀察家)》之銘言:
: : 中華民國憲法
: : 第 143 條
: :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
: : 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 :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
: : 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 :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
: : 共享之。
: :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
: : 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 : 就算這些前提條件通通達成了 石油挖出來還是屬於國家的
: : 不是屬於高雄市的 你要怎麼拿這些石油幫高雄市還債...
: 其實你拿憲法算是不錯
: 不過憲法為國家基礎法
: 為了政府管理依據
: 其基礎上設計行政法
: 挖石油應該屬於礦業
: 礦業法由經濟部礦業局執行相關
: 我把法規資料庫網站貼著
: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j0020001
: 依據礦業法第六條
: 中央及地方政府皆須依照此法取得礦業權
: 所以地方政府是可以申請探礦的
: 再來解釋你家後院噴油你可以挖嘛?
: 基本只要依照非常繁複的申辦公司
: 還有礦業執照你就能合法採礦
: 不過記住要交礦業權利金
: 大概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十
: 完全看主管機關決定
: (通常這時你會選擇跟中油合作省事)
: 如果真挖到石油
: 市府及市府入股創辦的石油公司
: 交清費用及營運費用有盈餘
: 理應上交紅利給市府
: 會不會拿去還債,就看預算分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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