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委託包租代管經營 一年最高7.2萬租金免稅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7/1468265/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
為鼓勵房東長期穩定釋出空閒住宅給包租代管業經營,
以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今年6月27日起只要委託包租代管,
就可有每月每屋最高6000元租金收入免稅優惠。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
個人房東委託「代管業」管理,或出租給「包租業」由業者專案管理服務,
契約時間1年以上者,即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6千元租金收入免稅,
且若未能提出租賃期間必要損耗及費用時,
月租金6千元至2萬元部分,得以租金收入53%為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
該局舉例說明,房屋所有權人陳君自今年7月1日起將房屋出租給包租業2年,
並約定該屋在租賃期間應作為居住使用,每月租金3萬元。
依上述規定,陳君在明年5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
除每月租金收入6千元部分免納所得稅外,
如未能提出租賃期間所支付的必要損耗及費用證據時,
每月租金收入6千元至2萬元部分,可適用按租金收入53%為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
另外,該屋每月租金收入超過2萬元部分,
則依當年度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標準43%計算減除。
因此,雖然陳君每月租金收入達3萬元,
但每月租金所得僅1萬2280元
【(2萬元-6千元)×(1-53%)+(3萬元-2萬元)×(1-43%)】,
全年出租6個月,計算出陳君在明年5月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按租賃所得7萬3680元申報納稅。
官員表示,如果房東是將房屋出租給弱勢族群,
則每屋每月可有最高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
,若是透過政府核准的業者租給長照等社會住宅使用,
還可以租金收入60%作為必要損耗
及費用減除,享有更多優惠。(劉懿慧/台北報導)
5.備註:
用免稅鼓勵來擴大租賃住宅供給,
絕不採用傷害有錢人的課持有稅、空屋稅方案,
稅收相對減少,讓有錢的更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