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妻陳情違建糾紛 竟遭議員助理車內性侵

作者: RRADA (HIRO)   2018-11-19 15:30:30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人妻陳情違建糾紛 竟遭議員助理車內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陳姓男子2015年擔任高雄市某議員辦公室助理期間,趁協助一名女子處理違建增建
糾紛的機會,於2015年6月某日上午藉口討論案情,開車載著女子到金獅湖蝴蝶園後方停
車場,在車內對女子伸出狼爪,女方數次撥開陳男的手說:「阿吉大哥不要!」陳男仍然
強行把手伸進女子內衣褲內,指侵得逞,經女子苦苦哀求,陳男才停止犯行把人載回家,
女子事後向丈夫吐露遭侵犯並報案處理,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事後有打電話道歉並稱願賠
6000元,認定犯行屬實,依強制性交罪維持一審判陳男4年徒刑。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2015年間為處理房屋違章增建糾紛,透過里長結識陳男,不料陳男竟
對她心生歹念,案發當時,陳男整個人跨坐到副駕駛座,正面面對著女子,一手壓制著她
的右肩、脖子,一手強行伸入她衣領內襲胸,另伸入女子內褲內指侵3、4秒左右,女子奮
力推開陳男後,告訴陳男若再侵犯,她會報警,陳男才住手把她載回住處。
被害女子案發當天回家後見到丈夫,雖然哭泣不止但不願詳述發生什麼事,一個星期後丈
夫要求行房,她又大哭,這時才在丈夫追問下吐露遭陳男性侵,丈夫大怒陪同她找里長處
理,但里長認為女子沒有證據,為了蒐證,女子當場打電話給陳男並錄音,在電話中,陳
男表示:「我包6000元跟妳道歉」、「我一生25年來參與政治,剛好做錯妳這件事而已」

陳男被起訴後,在法庭上辯稱,案發當天是被害女子主動邀約他出去,在車上被害女子講
述案情時情緒激動,他便以摟肩等方式安慰對方,因為現場氣氛關係,他的手順勢摸到對
方內褲裡面,但辯稱只有撫摸陰毛約5秒鐘,女方說「阿吉大哥不要」他就停手,並沒有
性侵。
法官審酌,陳男在被害女子錄下的電話對話中已坦承「做錯事」、「願包6000元」,顯然
並非遭誣陷,另考量被害女子案發當晚就到高雄榮總看身心科,被診斷出有創傷後壓力症
候群及憂鬱症症狀,且事隔一週才敢向丈夫哭訴實情,反應符合性侵害被害人常情,認定
指控可信,高雄地院今年5月一審判陳男4月徒刑,高雄高分院日前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
判決。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9/1469186
5.備註:
選舉到了,所以只能說某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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