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這是一個關於正向辦理高鐵團購服務,面對交通部裁罰,得不到事實但經歷藍綠政黨輪替
後的比較體驗,創業者對於政府沒人在做正確的事,只會為特定廠商找出路,所以鼓勵大
家明天更要珍惜手上一票的真實故事。
以下是原文內容:
#公開透明公正公平的價值追求 #珍惜自己手上的每一票
三年多前,Transple旅眾遭到惡意「憑空檢舉」,在沒有任何實質證據時,鐵路警察沒有
經過團購主揪同意,私自取得主揪銀行戶頭資訊,更私自取得自認疑似有問題的匯款人地
址個資,採用「有罪推定」的辦案原則,亂槍打鳥約談匯款人,以誘導式問話取得所謂的
「人證、物證」,試圖以「鐵路法65條」的黃牛條款法辦我們。自始至終沒有囤過半張票
、沒有影響任何人公平購票權益,更僅收取團購前置作業支出必要的共同分攤開銷,我們
自然無法接受這種污名化的攻擊,因此向當時在「交通內政委員會」中的立委陳情,我們
當時不分藍綠,國民兩黨各找了一位立委,當時執政黨為國民黨,國民黨籍立委以消極態
度婉拒協助,而民進黨籍立委則積極協助,直接質詢交通部長,希望釐清鐵路法65條的觸
法定義,當時交通部長直言我們的案件看起來是有處理爭議的,會再三個月內提出報告釐
清法律定義,之後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我們以為結束了,卻在「三年後」,交通部高鐵
局突然以三年前這個案件對我們開罰,經要求也提不出任何關於討論如何認定觸法的官方
會議紀錄,僅憑承辦人員主觀法律見解,在三年不作為後,直接進行開罰程序。我們再次
找了當初協助過我們的民進黨籍立委,但這時已經是民進黨執政,所以這次協助處理「力
道」明顯減弱,最終也表示只能在「訴願」「行政訴訟」上盡量提供法律諮詢協助。所以
我們再轉向找了時代力量的立委,最後辦了一場協調會後,也是不了了之,也是只能提供
後續的「訴願法律意見」諮詢。
我們仍感謝願意協助我們對抗不公的人士,但最重要且關鍵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到底「
鐵路法65條的觸法條件」是什麼?根據高鐵局代表的說法是:不管前因後果,只要交易內
容有任何明目的加價,就是觸法,經過追問,高鐵局代表說:即便轉讓高鐵票只是加收「
郵寄掛號費」也是觸法。根據高鐵局定義的觸法標準,我們反問如果完全不看是否有「先
買後賣的囤票事實」,只看交易時是否有任何加價,那便利商店購票被收手續費是否也觸
法?高鐵局代表答覆竟然是:因為便利商店是高鐵有跟他簽約!!!我們就嚇到了,這個
民主自由平等國家的行政單位竟然說他們可以「用一只合約讓特定廠商免除法律責任」,
經過極力爭辯後高鐵局代表無法反駁就答覆一切「依法行政」,不接受可以去訴願、行政
訴訟!
我們在這個案件中,只是想確認我們到底是觸法哪一條法律?是根據何種認定標準裁定觸
法?我們在「無壟斷市場」、「無事先購票囤票伺機出售」的前提下,更只是為了不要賠
錢幫別人,只收取「因為辦理團購代購前置作業就所需要的文件、影印、簡訊、傳真,電
話聯繫的分攤費用」,這樣基於善意的付出行為僅是為了賺取創業初期的口碑與會員信任
度,卻會被這個國家的制度蠻橫判斷觸法,台灣法律並未明文規定什麼方法不能做,所以
我們直覺用不影響他人權益的準則來衡量法律的定義也是合情合理。遇到衝突爭議時,我
們也只求一個公正平等的對待標準,相信釐清觸法認定基礎,對於創新發展絕對是正向的
,但我們得到的回應卻是等同於「你們做就是違法,我們允許特定廠商做就是合法」的邏
輯!!這是什麼樣的國家?而且聰明如立法委員明知問題點,三個政黨的委員卻也毫無積
極作為,我們還得替他們找台階下(可能是怕被認為替我們關說),這明明就是一個是非
題,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如果我們真的做錯。就明確告知,我們改進就好,但他們卻漠
視政府用針對性的標準再對付新創團隊。我們對這樣的政府體制是憤怒的!對這樣的民意
代表更是感到失望。完全沒有人堅持把事情做對!!!
最後我們靠自己還有身邊朋友的諮詢協助進行訴願,在11月初也獲得撤銷處分的公文,但
公文中行政院竟要交通部高鐵局再找尋「正確的法條來開罰」,對此先射箭再畫靶的態度
也是傻眼!最重要的「公平的標準」始終都沒有出現,將近四年的時間!這就是台灣政府
的行政效率!
選擇在今天重申Transple 所遭遇的問題,就是希望大家一定要睜大眼睛!「只有今晚,
這些政客才是最謙卑的」,明天過後,一個沒有任何背景的人,要在這個藍綠都是垃圾的
政黨政治環境下獲得一個公平合理的生存機會,會是一個奢望!!!再三請託得到的也只
會是敷衍。因此,請拒投「政見買票」「提政見不提財源」政客,更要支持「不影響他人
權益,卻能保障特定族群權益」的公投。不管外面的謠言黑函如何紛擾,遵循著「尊重別
人,多替別人想一點」的原則就會很好選擇了,我們需要更多良善的力量。
最後,我想以Transple創辦人的身份跟大家拉票,柯文哲團隊說柯p在做社會實驗,想知
道社會對於用心踏實做事的人,會有什麼回應。這點我是感同身受,因為我也想了解用心
付出的人最終是否能有好結果,還是只有投機汲營利益的生意手段才是王道。如果不知道
柯文哲做過什麼請搜尋「柯p新政」,如果要簡短了解這個人也可以找「館長與柯p」「一
日市長幕僚」等影片觀看。就我的觀察,從一日鐵馬雙城開始,柯文哲就始終在實踐「讓
努力付出的人都能有所回報」這個最原始的公平價值,他堅持做對的事情,從改善市政行
政團隊開始,重新奠定了行政風氣,打造真正公平公開的競爭制度,這一點我是相當佩服
的!把事情做對很重要。如果我們高鐵團購事件遭遇的任何一位官員、民意代表,願意把
事情做對,絕對不會是這樣的歷程,而我們更只是冰山一角!所以,一個阿北每天從早上
07:30到晚上10:00,用他實質的努力再拆除藍綠高牆,建立符合公平正義照顧弱勢的社會
結構,這個最根本的價值,才是國富民強的基礎方針。比起任何撒幣建設,堅持做對事情
才是正確的方向,只有方向對,堆疊起來的計劃才會對!
柯文哲是我活30多年來所見,唯一價值、方向、作為都正確的市長,台灣此時此刻不能沒
有柯文哲的努力!而他過去所做的努力,需要我們在明天,給他最實在且殘忍的回報,就
是讓他再繼續操勞四年,讓他有動力堅持到底樹立台灣政治的標準典範!
無論你/妳是否在台北市有投票權!只要你身邊朋友親戚能投台北市長,請花點時間告訴
他,柯文哲值得大家的關注與支持,花點時間了解柯文哲,然後積極出來投票,不要再讓
謀私利謀自身團體利益的政黨政治壟斷台灣的未來、還有剝奪原本就屬於我們的公平正義
,請用最後一天的努力幫這位阿北拉票。如果你們有受惠於Transple的任何服務,投給柯
文哲就是對我們最大的回報,因為這樣我們創業想傳達、想看見的價值才能茁壯!
11/24台北市長請投給4號,May the 4th be with you!
資訊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transple/photos/a.445473272240723/192662160412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