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我看那幾個大律師的說法,他們即將要攻防的重點是「到達」投票所還是「進入」投票所
: ?
: 照他們的主張,四點鐘一到還在排隊的不算是「到達」投票所,應該通通趕走不能投票?
: 警察大概沒人敢這樣做吧,絕對大暴動
其實啦 這件事情 講道理是應該要支持丁丁提出依法驗票和當選無要的
這裡我強調提出 並不是我支持他
而是這次選舉真的太亂了 而中選會的新聞看出來
好像沒有打算檢討的意思 先檢討了投票人為什麼沒有按照他們預演的2分10秒投完
所以有腦一點的 丁提出之後 最終是要明確規範
到底如果多數投票所 存在未完成投票的情況
是否可以在公告投票時間結束時開票
實際上這次結束時間 也不應該是嚴格4點 因為中午就已經說了 4點排隊也可以投
而是應該是多數投票所投完的時間
至於說場外訊息對選舉有沒有干擾 一定有干擾阿 問題在於這次干擾是合法的
實際上丁提出當選無效很重要 這事關兩年之後總統大選的規定
萬一又被塞了一堆公投 該怎麼處理
別忘記 兩年之後的中選會還是民進黨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