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的話那還不簡單。
你就找出3300個選民寫一張切結書,說明說下午四點到七點這一段正在排隊等投票,然後
拿起手機來看發現姚沒救了,所以決定改投給柯。
然後要請這些選民要每人自己找兩個證人證明自己當時確實在隊伍中,再請他們調手機的
網路瀏覽記錄cookies,證明自己當時的確是在瀏覽開票的新聞。
最後要用測謊機來測試提出報告證明自己原來的確是想投給姚的,是因為看了新聞而改變
的。
至於選票的證據就像之前有人提過的把那個票匭的票拿出來一張張檢驗指紋,有我的指紋
就是我投的,證明我最後投給了柯。
這些全部的舉證費用一個人估計要10萬元左右,我記得光測謊一個問題民間公司就要18,0
00。檢驗指紋那個比較貴一點,而且一個票匭裡面如果有幾百張選票就要全部檢驗。
3300人,丁丁你就準備個3.3億。加上那些行政費律師費訴訟費車馬費,我建議你抓個3.5
億,應該就妥妥的。
你募款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