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這樣的說法是基於檢調系統的實務面考量
犯罪是沒有分大小
但是警察與檢察官可使用的人手與時間等資源總量卻是有限的
所以才會在其實不應對案件有所取捨的情下仍然做出了取捨
當然現在這時代只要民眾上門報案,警察也不敢不受理
否則對方一轉頭馬上直接撥打市民熱線、連絡政風室、通知媒體
即使你想勸說民眾對犯案人包容客氣
督察與記者為了業績可絕對不會對你有任何的包容客氣....
※ 引述《Nagato (長門)》之銘言:
: 我更好奇葉教授舉的例子
: 他說有人因為便當掛車上被幹走
: 要調監視器 是勞師動眾
: 想問這樣算勞師動眾嗎?
: 請問調監視器的成本是什麼?
: 是警察陪你看的時薪嗎?還有?
: 另外依據前面一篇文說的
: 竊盜還會易科罰金
: 這樣484比驗DNA還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