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監委疑檢徇私 為段宜康翻案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8-12-05 09:24:26
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監委疑檢徇私 為段宜康翻案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年12月05日 04:11 中國時報 鐘武達/彰化報導
4年前彰化縣長選舉時,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魏明谷的造勢場合指控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
擔任彰化縣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涉嫌詐領500多萬元補助款,並嗆聲若指控不實將公開吞曲
棍球,但後來檢方調查認為林滄敏並未涉案,今年法院更判決段、魏須連帶賠償林名譽損
失共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
約談彰檢檢察長等人
原本各界以為這起吞曲棍球的爭議已經塵埃落定,不料最近傳出有2位蔡系監委申請調查
檢察官是否「違法循私」,其中一位是高涌誠,繼9合1選舉前約談承辦該案的彰化地檢署
檢察官後,最近更將約談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等人,釐清當時為何對林滄敏作成不起
訴處分,據了解,彰檢為配合監委調查著手整理資料,忙翻天。
彰檢在當時的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彰化縣曲棍球協會李姓祕 書長、張姓選手培訓小組召
集人兼教練,在民國101、102年度分別向行政院體委會、教育部體育署申請曲棍國家代表
隊的集訓及國外比賽培訓補助經費,涉嫌共同偽造選手的住宿、膳食、零用金等單據,侵
吞補助款共500多萬元 。
但李祕書長事後將侵占的款項繳回,且為圓謊,即涉嫌偽造不實的單據等,製作「中華民
國曲棍球協會支出憑證黏貼存單」,函覆體育署。全案事後有人向廉政署檢舉,經調查後
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林滄敏無罪二審定讞
當年由陳姓檢察官偵辦此案時,李姓祕書長和張姓教練都認罪,檢察官認為兩人涉嫌《共
同侵占》、《偽造私文書》等罪,但最後都作成緩起訴,並依規定送台中高分檢,高分檢
駁回而確定。
事後彰縣府不服聲請再議,並追加林滄敏為被告。彰檢受理分案改由蔡姓檢察官偵辦,至
於縣府再議部分台中高分檢認為依法不合而駁回。而蔡姓檢察官偵查後,認為沒有任何事
證可以證明林滄敏涉案或知情,作成不起訴處分 ,也依職權送二審,台中高分檢駁回而
確定。
(中國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1205000580-260102
5.備註:
某人最近常常刷存在感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8-12-05 09:26:00
想替曲棍球解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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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喜歡到處帶風向,媒體是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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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監察院廢掉啦
作者: catwalk456 (巴黎草莓)   2018-12-05 09:34:00
又是高涌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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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我們都錯怪段曲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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