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碼要求readable,說穿了,就是慣老闆的伎倆啦。因為這樣才好交接—當你在爭取調
漲工資的時候!
有人說,實力強不怕被取代。呵呵,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政府在推廣程式設計的課程。你以
為是誰向政府建議的呢?當然是對碼農有高度需求的企業主阿。
我不排斥註解讓自己以後看得懂,但是上繳的版本還要求要readable的人,建議多想想吧
。
我很想寫一本書:拆穿這個世界最被美化的謊言
※ 引述《q6534gas1793 (Ming)》之銘言:
: 那個啦齁
: 剛剛看了數學物理的大戰
: 現在就想來了解一下
: 到底大部分寫程式的習慣是什麼
: 像是
: 變數的命名
: { }是會在原本那行 還是換行
: 縮排是空格還是tab
: 如果if 或for下只有一行的執行 是會不會再加上{}
: Case:的執行是會在原本那行 還是換行
: 反正就是有許多種不同的習慣
: 不過應該某些習慣是大部分人都共同的吧?
: 所以究竟大部分人的習慣是什麼呢?
: 我 很 好 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