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近親結婚算人權嗎

作者: usagi719 (AztecBunny)   2018-12-05 14:03:57
1.我國是五等親,日本與美國部份州是三等親
廢材聯盟製作人曾經抱怨過
同婚跨州「不可以」有問題,堂兄妹結婚跨州變「有罪」
2.世界各國包括台灣古代都有過近親通婚的文化,不存在婚姻定義共識的問題
因為不存在婚姻定義共識問題,民法才有983條之禁令
換句話說,大法官是「有法可廢」的,這裡不需要像同婚司法超越立法,改變婚姻定義
3.唯一的問題就是「近親結婚不符合社會倫理」會影響「秩序」
這完全可以是大法官們自由心證
但反近婚無論心證任何理由,在同婚釋憲以後,都變成很薄弱的理由
既然「婚姻定義」可以「不管社會倫理」「不需民意共識」隨大法官個人信仰立場改變
那「親屬定義」也沒甚麼不行,應該說幾乎沒有甚麼「定義」是不行的了
換句話說就是,大法官把「社會倫理改成符合近親結婚」就沒有啥影響「秩序」的了
4.這個觀念真的每個公民都應該要有
在同一個公共議題中
主張「動用公權力」的正方,跟「反對動用公權力」的反方
雙方立場並不是「平等」的
因為正方有必要將意見與邏輯達成一致,做為動用公權力的法理基礎
因此即便支持者認同正方主張之「結果」,但只要其邏輯與正方主張之法理有矛盾
投下支持票的理由就是不充分的,或著說反智的
而反方沒有這個必要,只要「任何人」對正方邏輯有「合理的懷疑」
即便與特定宗教團體有矛盾,投下反對票的理由就是充分的
因此重點就是正方之主張必須超越「社會所有人」的「合理懷疑」
而非單純在辯論會上屌打特定宗教團體就行了
如果正方在辯論會之「主張本身」無法說服社會,那辦再多辯論會也是浪費時間
另一重點,「同婚如果過、那近親婚也會過」,正方回這是滑坡謬誤,是再迴避問題
確實,如果沒人遊行主張近親婚要求釋憲
如果大法官沒有自由心證支持近親婚,甚至沒有再次司法超越立法
同婚過不代表近親婚也會過
但這不代表「同婚過、近親婚也會過」做為懷疑是不合理不成立的
在這情況
反方不需證明其懷疑結果未來是否成真
而正方之主張從未超越這類的合理懷疑
舉個例子
反核懷疑核電廠會爆炸
挺核表示核電廠爆炸機率很低,因此這懷疑並不合理
這裡並非反方要證明未來核電廠不會爆炸
而是正方要證明核電廠爆炸機率很低,懷疑並不合理
正方不能用一句,這是滑坡謬誤反方要充分證明核電廠一定會爆炸
正方要主張這是滑坡謬誤之前,必須由正方證明核電廠與爆炸之間的因果性很低
因為正方是主張動用稅金蓋核電廠的一方
這很重要,因為正方是主張動用公權力的一方
因此舉證責任在於正方,不在於提出懷疑的反方
其實自己想想就知道,滑坡謬誤真的是很可笑的反駁
正方大法官表示:我相信同婚是基本人權所以我決定同婚要立法
反方大法官表示:那其它相信近親結婚是基本人權的要不要給他立法?
正方大法官表示:你這是滑坡謬誤,你能拿出證明未來我一定會相信近親是基本人權嗎?
反方大法官:......
同運這種用政治正確綁架輿論,亂踢舉證責任的咪兔做法真的母湯喔...
作者: hosen (didi)   2018-12-05 14:07:00
同婚不能懷孕也能結婚,那誰規定近親結婚就要懷孕既然不用懷孕,那優生學就不是理由倫理道德?同婚都沒在遵守,憑什麼要其他人遵守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8-12-05 14:09:00
看來你不夠進步價值主義喔~
作者: hosen (didi)   2018-12-05 14:10:00
大家不同意?釋憲大法官説了算,民意很重要嗎?
作者: Leeba   2018-12-05 14:11:00
第四點我看不懂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8-12-05 14:14:00
第四點就…叫你別滑坡,滑了坡也不能舉證主案有相關影響
作者: hosen (didi)   2018-12-05 14:15:00
這叫詭辯同婚用的方法用在其他罪行除罪化都適用任何刑法上的法條訂定理由都能找到不對的地方
作者: g1254501 (撲殺假大隊臨時工)   2018-12-05 14:33:00
邏輯正確,挺同方無法反駁
作者: akobe   2018-12-05 14:37:00
也許以後社會觀念更開放近親通婚也就合法了不過近親通婚沒合法至少還是親屬~~同志則什麼關係都沒有除非有人只喜歡近親~~不然法律對個人的婚姻限制其實和同婚不合法相比較少,因為限制了所有相同性別的對象因為近親畢竟人數有限~~其實罕見疾病間都可以通婚了~~也許近親通婚合法未來也有機會~~
作者: Markwang0530 (任)   2018-12-05 15:11:00
每次看到一堆人聽到近親就在那邊說滑坡真的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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