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nmo (小強)
2018-12-05 21:40:36看到推文很多人提到什麼
「檢察官依法要起訴,法院會判無罪」、
「刑事會判無罪,民事還是要賠」,
其實都是錯誤的觀念。
檢察官要起訴,前提也是檢察官認為有罪,
頂多是有人認為門檻會稍微低一點,
事實上車禍撞傷人撞死人,
被檢察官認為無過失不起訴的大有人在。
這個車禍的過程都拍的很清楚,
遊覽車司機看起來根本找不到什麼過失,
就算死者家屬提告,我猜不起訴機率也很高,
絕對沒有什麼「檢察官依職權應該起訴」這種事。
其次是民事賠償,
除非法律有特殊規定,
否則一樣以行為人有故意過失為前提,
假設遊覽車司機沒有任何過錯,
不僅刑事部分會不起訴、會無罪,
民事部分就算對方提告求償,
法官一樣會判對方敗訴,
絕對沒有什麼撞死人就一定要陪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