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慣老闆.
例假日是不能動的?你確定?
那放寬七休一可以加班的是屁法?
那沒有過勞死的都是自己有病的是哪個黨?
運輸業還是十二休二. 七休一?十二休二?
不同意資進黨政策的可以不要投給資進黨。
勞工是菜母豬心裏最軟的一塊。你們不要跟我說啊,去跟老闆說啊。
資進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2020繼續補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10002109-260407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基法三讀 放寬七休一、輪班間隔縮短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8-01-10/656/20180110002139.jpg
院長蘇嘉全敲槌確定後,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姚志平攝)
歷經徹夜不斷電審查,爭議多時的《勞基法》修正案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
修法重點包括「鬆綁七休一,勞工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
8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上修至54小時」、「加班費核實計算」等,
新修正條文自今年3月1日施行。
《勞基法》修法從昨日上午11時進入審查程序後,歷經21小時不間斷審查,期間國民黨
立委輪番上台發言,表達反對勞基法修惡立場,不過最後經表決,全數條文都靠著
民進黨團人數優勢通過民進黨團版本。
修法重點包括鬆綁「七休一」,明訂勞工每週一天的例假,只要經勞資雙方協商或工會
同意,就可以加班,不受「七休一」限制,最長能連上12天班。在備受關注的輪班間隔
部分,未來只要雇主經工會同意,或是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就能將勞工的輪班間隔時間
,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
同時,三讀條文修正去年「一例一休」的工時計算方式,將休息日上班做1給4,做5給8,
改成做1算1的核實計算方式。每月加班時數上限部分,從每個月最高46小時,上修至
最高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修法並將「加班換補休」法制化,亦即勞工加班後可選擇補休,而補休時數則是依加班
時數計算,補休結算期限則由勞雇雙方協商。若補休期限屆滿或契約終止仍未完成補休
,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
另外,修法也明定,特休假於年度終結未休完,經勞資協商後可遞延一年,下一年度或
契約終結前仍未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
朝野黨團在法案三讀後都集結議場中央,國民黨團高喊「勞權已死、民主之恥」,批評
執政黨號稱與勞工站在一起,依靠勞工取得政權,今日卻通過這樣的勞基法。民進黨團
則表示,勞基法修正後,可以達到「安全彈性、勞資雙贏」的目的。
※ 引述《TCMRYUTARO (TCMRYUTARO)》之銘言:
: 板上好多大大以為
: 一例一休就是周休二日
: 這個邏輯是錯誤的
: 一休就是休息時間 不等於假日
: 差別在哪裡
: 簡單來說
: 休息日資方可以要求你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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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假日是不能動的 也不能要求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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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看以下陳政亮教授的講解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uPNvRpwWZM
: 其實因為七天假被砍了
: 現在的版本工時反而比以前周休一日更多
: 目前勞基法其實實質是周休一日
: 不是周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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