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nese (蘭斯)》之銘言:
: 中時
: https://goo.gl/8E2jrx
: 今天中午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可處7年從刑。攜帶肉品入境
: ,違者可罰100萬」。這罰鍰金額目前沒有法源依據。
: 嚇死寶寶了!以為又有地震!今天中午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
: 可處7年從刑。攜帶肉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但根據現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 45條之1規定,只能開罰3千元至1萬5千元。令人不禁要問「政府在發假新聞」嗎?
: 立法院11月30日三讀通「動傳條例」修正條文,將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鍰,提高為1萬
: 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過,截至12月12日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前為止,總統府都還沒
: 有公告這項修正條文,亦即修正條文尚未生效。因此,現在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鍰,最
標題下的不好 不過算有點到問題
危機都已經殺到門口了
宗痛府還在幹嘛?
參考一下立法院的流程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217&pid=37536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
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
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
起發生效力。另同法第14條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
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法律一旦發生效力,全體國人就必須遵守。
11月30日三讀通過
到現在也10天了
也不知道宗痛府在幹嘛?
危機都殺到門口了
不知道是不是還在檢討敗選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