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路上很多超過500萬的奢侈品
通常這些人的身家也很雄厚
撞爛了再買幾台也不是問題
問題是路上難免發生交通事故
依照鬼島法律,除非是後撞前
不然雙方是按比例都有責任
憑什麼有錢人一台車
普通人賺一輩子都買不起
我們還要幫有錢人承擔風險?
應該立即修法,奢侈品上路要自己負責
台灣對有錢人太友善了
真的不怕窮人造反欸
作者:
JustinPai (AarBarJarJar)
2018-12-16 19:33:00五樓願意都攬下來啦
作者:
cwh0105 (闡釋者)
2018-12-16 19:34:00就照事實上的損失來賠償而已啊
作者: GG9268 (魷魚吐絲) 2018-12-16 19:34:00
五樓都用屁股賺
作者: oozz00456 2018-12-16 19:34:00
窮人哪敢造反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8-12-16 19:35:00賠不起 那你就小心駕駛就好啦
作者: dennisgreat (阿不就好棒棒) 2018-12-16 19:36:00
ASUS不意外
作者: CGMS (~海~) 2018-12-16 19:38:00
看到GOGORO就要閃遠了 會撞到都是自己以為技術好
笑死 如果這邏輯行的通 以後大家騎車都不小心去擦撞一下超跑這是在懲罰有錢人
goo.gl/ZMLcqS 幾年前有提過 車禍賠償上限
作者: maniac (maniac) 2018-12-16 19:43:00
就比照Altis維修費吧
買得起超跑的人本來就應該自付超額的風險費用車禍車損賠償上限應該限定一般國民車標準 最多一百這算是一種社會正義的平衡機制DPP應該提出這個法條立法通過 馬上民調大升但是每次討論這個議題 很多鄉民反而都挺有錢人也是蠻奇怪的 明明就很肚爛有錢人/老闆牽名車結果在這個議題上還在幫有錢人擔心車被撞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18-12-16 19:55:00
沒輪到自己都嘛沒關係 送貨業者還知道搞什麼賠償上限
作者: abcd890208 (多拉多健康) 2018-12-16 19:55:00
該改的是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