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確實已經是重罰了,但很明顯,還是有人主張「不知道」。
那現在必須再做一件事。
強制在中國登機/船前請各航空/運公司發書面通知要求乘客簽名,讓主張「不知道」的人有
機會知道。
既然中國官方犯賤不肯宣傳,我們就自己要求航空/運公司宣傳,航空/運公司不配合就重罰
。
通知後,只要有人被抓到還主張不知道,就請航空/運公司提出該人上機前的切結書,如果
提不出來表示沒有宣傳,從1千萬起跳開罰航空/運公司。
若航空/運公司已盡通知旅客義務,旅客就沒有任何理由再主張不知道了,明知不能帶還硬
帶進來就是故意的,直接罰100萬+公布姓名照片了。
讓全台灣看看是怎樣的人,明知不能帶還硬要帶,想出名就讓你出名。
罰很重?侵犯人權?是很重,是有侵害人權疑慮,但比起豬瘟進來對台灣的全面傷害,既然
你都不管台灣死活了,這樣做剛好而已。
不能讓全台灣被少數人私利害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