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過江的課
後悔浪費一學期時間
昨天看了覺得爽歸爽
但抗議應該在門外
門內上課確實是他的權利
台灣現在自由過度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
希望大家
不要因為藍綠
喪失應有的原則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12-19 13:34:00如果這樣動員抗議合理,那隨便一個團體都有這種能力動員癱瘓任何場合。。
作者:
jamselee (jamselee)
2018-12-19 13:36:00他可以叫警察打你,也很自由
我覺得昨天滋事的學生 應該出來開記者會 向江宜樺道歉
作者:
trf700 (Dancer Pro)
2018-12-19 13:38:00可惜沒把當時的腦殘覺青給打死... 看看美國爸爸怎麼打的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12-19 13:38:00警察打人司法判決出來了,警察勝訴,學生敗訴判半年不等
台灣現在就是沒原則,自己愛怎樣怎樣 這不利台灣社會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12-19 13:39:00妨礙公務動用強制力,本來就有暴力成份,受傷了也正常
作者:
roka (吃狗肉)
2018-12-19 13:42:00有種上街頭就不要哭被打,真的很孬。
作者: nopeace (唉呀) 2018-12-19 13:55:00
3樓這種智商的人充滿者這個討論串
笑ㄌ 江宜樺教課還行吧 去ntucourse看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