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規帶肉品 罰不到也不能拒再入

作者: h520194 (h520194)   2018-12-22 12:27:07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來台旅遊違規帶肉品 呂秋遠:罰不到也不能拒再入境
3.完整新聞內文:
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農委會火速修法提高違法攜帶肉品入境的罰則,26歲來台自由行的
大陸籍女子昨晚在桃園機場入境時,被查獲攜帶3公斤豬腳,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
例規定,裁罰20萬元罰鍰。律師呂秋遠提醒,若不修改法令,短期來台旅遊的外籍人士可
以拒繳,也無法拒絕對方再次來台,有再多的罰鍰,他們可能還是有恃無恐。
呂秋遠今在臉書發文指出,如果是台灣人、外籍配偶、在台灣工作的外籍人士,可以透過
強制執行的手段。但是,對於短期來台旅遊的外籍人士來說,這20萬元卻不一定收得到。
道理很簡單,沒有人會在入境時帶20萬元現金,也不能強迫違法者刷卡,我們國家還允許
可以分期付款。
呂秋遠指出,違法的時候,我們只會開立罰單,要求對方繳納。而在一個月的訴願期間內
,政府也不會催繳或強制執行,等到一個月後,政府才會開始要求對方繳納,或是請行政
執行署強制執行。可是,如果是短期來台灣旅遊,外籍人士幾天後就離開台灣,應該如何
強制執行呢?
他說,如果有某位外籍人士在台灣觸犯行政法規,必須要處以罰鍰,這位外籍人士在旅遊
以後,就「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政府對於這件事無能為力。只能透過外館、
海基會催討。
那麼,可否對於這名旅客限制入境呢?他說,答案是,不行。因為目前欠缺不繳納罰鍰就
可以拒絕入境的具體規範,必須在相關法令上調整,移民署才有拒絕對方入境的依據。
呂秋遠表示,在重罰之餘,請督促我們的政府,在短期來台外籍人士積欠罰鍰時,要修改
法令,至少可以拒絕對方再次來台,否則對於這些人而言,拒絕繳納也是一種選擇。這不
只是為了防疫,也是為了平等,呼籲儘速修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4NnYAq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8-12-22 12:28:00
那罰個屁喔
作者: bradpete (â•°[ ' ︶ ' ]╯微笑正妹)   2018-12-22 12:28:00
提高到100萬啦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8-12-22 12:28:00
上面的人演演猴戲 下面的人就以為政府有在做事了 XDD
作者: botnet (天龍人)   2018-12-22 12:28:00
防了老半天堵不住,把管道封起來就好,斷絕直航航線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8-12-22 12:29:00
作者: cpc21478 (にゃんぱすー)   2018-12-22 12:29:00
笑死 這樣只有中國台北人會遵守 所以外國人罰爽的
作者: pytzog (放棄治療)   2018-12-22 12:30:00
中國自由行的自殺豬瘟客要來了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8-12-22 12:31:00
聯合寫這篇是要大家仇中嗎
作者: star99 (KARA)   2018-12-22 12:31:00
罰了之後 當場驅逐出境呀
作者: yuminlin (忘卻之歌、寄情之所)   2018-12-22 12:34:00
當場繳納或者不得入境,應該要這樣。
作者: alterna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   2018-12-22 12:35:00
政府應該儘快修法解決才對
作者: trogtor (熬夜黑圈熊)   2018-12-22 12:36:00
事都只做一半的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8-12-22 13:00:00
直接抓去關比較有效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12-22 13:06:00
不繳不給入關不就得了
作者: GrayAngel (snow..)   2018-12-22 13:14:00
當場繳,不然就直接原機遣返啊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8-12-22 13:57:00
不繳不能出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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