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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嫌設4比特幣挖礦機房 9個月竊電1458萬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橋頭地檢署破獲4處竊電比特幣挖礦機房,9個月內偷電1458萬
元,2嫌涉詐欺得利及竊盜罪,各諭知5萬元交保候傳。
橋檢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出,疑有民眾非法大量竊電,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指揮
檢警於12月2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王姓及蘇姓犯嫌位在高雄市橋頭區民主街、
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及高雄市大社區中山路之廠房等4處機房,總
計查扣246台挖礦機組。
專案小組調查,2名犯嫌自今年3月起,即於上開4地點架設比特幣挖礦機房,因挖礦機組
設備需要大量電力,疑似由具有水電專長之蘇姓犯嫌,先破壞台電公司所設置之電表封印
鎖,再以回撥電表之方式非法竊取電力使用,所詐得電費依台電公司人員初估約有1458萬
元。
檢察官今日訊問後,認2犯嫌涉犯詐欺得利及竊盜罪嫌重大,均坦承犯行,認無逃亡、串
證之虞,於各諭知5萬元交保候傳,後續全案由檢察官深入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共
犯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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