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招就壓制汽機車使用可能有用,但是可以想像一個情況:
台北市巷弄道路私人土地超多,因為既成道路的公益理由被實質徵收當馬路用
當馬路用還不給錢,理由是沒錢,記得頂多給容積移轉
印象中全台的既成道路要全部徵收大概是4兆
這還是十年前聽到的數字,大概就是2年份的中央政府總預算
現在肯定更貴
大馬路土地主要都還是政府的,汽機車停車格要收費還好
這些巷弄內有畫白線的現在因為沒有收錢,也還能相安無事
等到台北市這些巷弄道路的機車停車格(如果有)也要收費時,不管理由是什麼
想凹徵收的地主大概會以台北市政府逾越道路使用目的為由
用侵佔或其他原因把市府告上法院,當然會不會贏又是另一回事,重點是以戰逼和
這種案子只要地主連續贏個三五件
其他當初不爽自己土地被當馬路用的地主大概就會像鯊魚聞到血那樣
一窩蜂的提告要徵收或者要求返還不當得利
(沒徵收就用地主土地畫格子收停車費,不一定很多,但一定會有)
市府的惡夢就要開始了
可以想像的折衷方案大概會是:
土地被當既成道路使用的地主在被徵收前可以拿著地契或其他資料去換免費停車券
當做徵收前的一點補償
不然以台灣現在民眾權利意識的高漲,市府只要在既成道路畫收費停車格
法制局之後外包的訴訟案件應該可以幫血汗律師好好拼經濟
畢竟在這些地方畫格子收費,比起單純當馬路使用的公益性爭議就大了很多
(扯到收錢分數先打7折,再扣幾分就不及格了)
不是一兩句促進大眾運輸使用、增益環保就能直接解套的
很難像原本被告要求徵收那樣躺著贏
老柯傻傻以為馬路都政府的地,真的全部都畫就好玩了
還好這階段是最後一個階段,搞不好到他卸任都不會做
雖然算相對有執行力,但這個政策要推進巷弄的後遺症可不小
※ 引述《kkes50717 (老倉庫伐木工)》之銘言:
: 先說,我也是愛騎機車的人
: 我也支持機車全面付停車費
: 但說沒有污染連我都覺得,喔,原來這世界還真有這想法的人
: 機車跟汽車的污染比,本來兩派每次提出的資料就不同
: 但對於台北市來說,你要是把機車禁掉本來路就會更塞
: 但是讓那些連機車停車位都付不起的這些人而不騎車,我也覺得是好事
: 你買的起機車,付的起油錢,卻繳不了停車費
: 真的要把這些把自己停車的外部成本轉嫁到社會或政府的人給管制一下
: 所以政府什麼時候才會有買車一定要付附停車位的政策?
: ※ 引述《circlelee (非斷不可)》之銘言:
: : 騎機車不會帶來汙染,塞車,也環保省錢。現在變成要花錢停車,路本來就是人民的路
: ,
: : 要錢每年稅金都會按時繳納。繳稅金的錢都不知用到那去,地方政府又這樣打著正義旗
: 幟
: : 吸血,不敢漲大眾交通運輸該漲的窮錢,只敢從窮機車下手。只能說人窮就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