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蛇我被裁員後
休息了一個月
想說無聊投投看履歷來面試
結果一家禮品贈品公司通知我面試
104上打薪資四萬以上
因為好奇這產業在幹嘛 就去了
沒想到到場後
面試官跟我講底薪26k
我就顯出這家公司不誠實的表情
最後他跟我講 獎金是毛利的20%
然後再補充他們平均薪資達七萬塊以上
我就算了一下
毛利20%當獎金
以獎金來說4萬來講 單要20萬的毛利
算中間商獲利都20%好了
這樣要一個月100萬營業額 才有到6萬多
我看了一下公司 員工才有一位
其他座位都是空的
感覺該家公司很唬爛
究竟四萬以上才能面議的規定何時才可以落實?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8-12-24 21:47:00你這個案例可以檢舉喔 4萬是常態性薪資 才可以面益
作者:
kutkin ( )
2018-12-24 21:47:00那不就是你自己要挑這種公司正當公司現在都實標了沒空跟你這樣玩
作者: kimikott (chris) 2018-12-24 21:49:00
服務業是月薪26K,然後26K/30=866日薪
作者: kimikott (chris) 2018-12-24 21:50:00
然後上班20天,在866*20=17333元
作者: shippai 2018-12-24 21:51:00
標示不實 就是黑心
作者: Dannyx 2018-12-24 21:54:00
.....檢舉
作者: shippai 2018-12-24 21:55:00
我想 就算檢舉 舉證困難吧... 有錄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