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326 ()》之銘言:
: 我做過一年的全家大夜班 邊緣人的我 兩次跨年都在全家裡面 (一次是店員 一次是客人)
: 可是超商店員工作很辛苦 又沒有前景 薪水很少 快要過年還要擔心是否被搶
: 或是遇到醉漢的騷擾 每次上班都要提心吊膽
: 可是為什麼全台灣屬不清的全家 小七 萊爾富 OK 都很多人搶著做?
: 就連我家人也叫我去做....我之前做 一個月大約是25K...這麼辛苦才給我這點錢...
25K也太誇張了
我之前也是在內湖某間711當大夜,時薪170每天九小時一個月最少都有30K出頭
大夜的工作基本上是忙的時候很忙,閒的時候滑1~2小時的手機都很正常
忙的時候只要一聽到叮咚聲就很想衝過去扁客人
因為沒有同事可以幫你站櫃台
就算在後場整理冰箱一聽到叮咚聲就要趕快衝出來
一次兩次還好,多次一點就會一直增加怒氣值
要是司機太晚把貨送到還會拖到下班時間
明明是司機遲到但是卻要拖到自己下班的感覺真的很機掰==
半夜偶爾有奇怪的客人倒是還好,大不了把他趕出去店裡就行了
反正超商店員這種東西不爽不要做也沒差
超商店員不能當作經歷,工作內容也不能當成技能,也不是說出去會被尊敬的工作
學生的時候做一做就算了
做久了會很懷疑人生==
對了25K也可以直接辭一辭了
要找打工還不如去做個文書助理,雖然也很廢但多少還能說自己有文書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