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覺得很奇怪,有沒有人能解釋一下
先不論他退了多少東西,只論加碼金部分
他是先儲值之後才能折抵,也就是說
我存了1000塊,8.4%加碼金84塊錢
我買了500塊,實際付了416,帳戶餘584
然後我退貨
這時候pchome一定是退我416而不是500
回到1000塊的額度
然後我要再賠pchome 84塊,這樣我的錢變916
這樣是不是怪怪的
如果舉證他惡意退貨蓄意造成通路損失求償就算了
追討我根本沒有獲得的款項,這個先例一開
以後大家用了某某折價券,如果退回是不是還要賠折抵的金額?
雖然這個先生的量是很大、正常都覺得說他有問題,但是這種案例絕對很奇怪啊
比如今天你看到滿2萬折2000的”折價券”買了個家電,結果送來覺得不滿意退回去,被索賠2000塊應該超幹吧
有沒有專業人士可以說明一下折價到底是不是贈品(づ′・ω・)づ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蘋果
: 他狂買164筆商品全退貨 結果要賠PChome4萬8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01/1490673/
: PChome線上購物推出「儲值Pay」,消費者若先儲值再購物,
: PChome會送現金積點「加碼金」,1點相當於1元,供消費者折抵購物價金。
: 一名李姓男子2018年陸續在4個月內用「儲值Pay」狂買164筆商品,
: 用加碼金折抵後的消費額高達147萬餘元,
: 但隨即陸續全部退貨,PChome把147萬餘元退給李後,
: 提告追討他用來折抵價金的加碼金共4萬8479元,台北地院判李男須如數賠償。
: 對於判決,PChome僅表示「尊重司法」;記者聯繫不上李男,不知其回應。
: 依據PChome網站說明,儲值支付回饋(送加碼金等)是不定時的活動,
: 且不同方案的回饋額度不同,例如消費者先刷卡儲值23000元,
: 送8.4%加碼金,後續在PChome購物共可折抵1932元。
: 法院審理這件罕見的消費糾紛時,
: 李男辯稱已將164筆商品全部退貨,PChome又沒損失,憑什麼要他賠錢,
: 且PChome在關於儲值商品的網頁上,沒有說明退貨後要賠償加碼金,
: 此外,加碼金不是實體化或可用的貨幣,也不能向其他電子通路商買東西,
: PChome應舉證究竟受到什麼損失、他受到何種利益。
: PChome則主張,自從2016年11月推出「儲值Pay」至今,
: 消費者用「儲值Pay」購物的買賣契約成立,才會贈與「加碼金」,
: 而買賣契約若解除,贈與當然也失效,受贈人應依《民法》不當得利相關規定,
: 將所受利益也就是加碼金,返還給PChome。
: 法院審理認為,PChome關於儲值商品的網路頁面,
: 並未具體載明如果購買儲值商品後,解除契約或退貨,消費者應返還加碼金,
: 但依社會一般交易習慣,消費者解除買賣契約退貨退款,
: 應將主商品與「贈品」等附隨物一起返還賣方,才符合解除契約退貨退款的規定,
: 因此就算PChome網頁沒有告知解除契約或退貨後,應返還加碼金,
: 但李男應該很清楚必須完成交易,才能享有加碼金,
: 審酌後判決李男須如數賠償4萬8479元給PChome。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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