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公布了!「大法庭」半年後施行 憲訴法3年後上路
2019-01-04 17:45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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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今日公布憲法訴訟法、大法庭相關法制(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是司
法改革的3項重要法案,其中大法庭新制今年7月4日就會施行,而憲法訴訟法將在2022年1月
4日上路。
蔡英文去年出席「大法官2018年度國際學術研討會」時,希望立法院去年底能通過憲法訴訟
法,盼新制在法律公布後2年施行;立院上月修正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但考量人力、設備等
實務問題,延為3年後施行。
憲法訴訟法全文共95條。司法院表示,新法採行全面司法化,未來將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
、審查庭審理案件,採取裁判的方式終結案件;新法納入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現行的大法官
審理案件法規範將擴及終審法院的確定裁判。
在新、舊法過渡期間,2022年1月3日以前送達的確定終局裁判,適用舊法,人民仍得聲請法
規範(法令)憲法審查。
司法院表示,新法施行前,人民若認為法規範(法令)有牴觸憲法疑慮,應儘早聲請解釋;如
果來不及提出聲請,新法施行後仍然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聲請。不過這時還沒有裁判憲法審
查制度,憲法法庭還不能在宣告法規範(法令)違憲同時廢棄原確定裁判,聲請人須循現制,
依再審或非常上訴途徑尋求救濟。
另外,為確保終審法院在審理每件個案時,對於同一種法律爭議所適用的見解能一致,避免
見解歧異,因此也建構終審法院的「大法庭」制度,統一法律見解。
未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將廢除現有的判例選編、決議制度,並規定先前選編的判例若
無裁判全文可查考,修正條文生效後停止適用。有裁判全文可查者,拘束則與一般裁判相同
,若要變更見解,一律循大法庭提案程序來做。
司法院表示,「大法庭」制是統一終審法院裁判見解的重要機制,也是人民期待司法改革的
起步之一,透過大法庭的運作,相信能提升司法的效率與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