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已羨慕!「口譯哥」趙怡翔外派美國 薪

作者: ybxj (帝江)   2019-01-12 13:40:14
他是以「一等諮議對外處理公務,駐美期間的月薪標準比照薦任一等秘書支薪」安排。
因此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第七到九項,薦任的資歷需求如下:
-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獨立學院、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或得有學士學位並曾任相關職務滿二年者。具有同等學歷證書者,亦同。
-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曾任相關職務滿三年者。具有同等學歷證書者,亦
同。
-曾任薦任職務機要人員者。
他用的是這個法條
他的本職是一等諮議
附上他的職等出處新聞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1080142.aspx
※ 引述《buzzard (Buzzard)》之銘言:
: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 第 2 條
: 本條例所稱之駐外外交領事人員如下:
: 一、大使、公使、常任代表、副常任代表、參事、副參事、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
: 書。
: 二、總領事、副總領事、領事館領事、總領事館領事、副領事。
: 前項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職務,因業務需要調派具有擬任駐外機構所需之經歷或
: 領域專長人員擔任時,得不受第三條、第四條資格之限制。但其員額,除特任大使及特任
: 常任代表外,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百分之十五。
: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第2項是放寬「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
: 職務的資格,如謝長廷、謝志偉就是用此規定外派
: 但外交部1/8表示,趙怡翔是以祕書身分外派,在美國期間所有月酬標準比照薦任一等秘
: 書人員支薪俸給核發
: 如果是這樣,一等秘書不是沒在條例第2條第2項所開放的職務之列嗎?
作者: m21423 (WSH)   2019-01-12 13:41:00
就說那個缺你蔡英文的人憑什麼有資格去佔
作者: arumi416 (maki)   2019-01-12 13:41:00
一樓速度很快喔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9-01-12 13:42:00
蛤....所以接下來要打"什麼咖你是當過機要逆"了嗎
作者: ROBrandenbur (隨便)   2019-01-12 13:42:00
所以到底有沒有違法 有專業的嗎?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9-01-12 13:43:00
那為什麼去做政治組長?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9-01-12 13:44:00
沒違法喔 那就打觀感阿
作者: chungkuowei (arthur)   2019-01-12 13:44:00
結案 鄉民又被帶了一次風向
作者: dostey (Dos)   2019-01-12 13:45:00
=機要任用 最多就是KMT 空降任依舊最多 看看KMT縣市長用人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45:00
任用資格當然沒違法啊 但是有啥必要要用一個機要人員去
作者: Ryuce (魯師)   2019-01-12 13:46:00
意思是政治組組長是七職等 然後下面組員職等都比他高?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46:00
佔事務官的職位 這點就很有爭議了 你是要拿理由出來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9-01-12 13:46:00
原po搞錯了 不是這個意思
作者: Gavan (加班)   2019-01-12 13:47:00
洪孟楷元智畢業都可以當嘉義文化局長了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47:00
說服人啊 是事務官全都不堪用 非要用機要來佔缺不可?
作者: aeolus811tw (aekt)   2019-01-12 13:47:00
這次職位我不清楚, 不過感覺很多人在故意帶風向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9-01-12 13:47:00
那個一等諮議 就像外館幾等秘書這樣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48:00
他只是掛組長的頭銜,又沒擋到事務官升遷給他這個頭銜只是讓對口單位知道他能代表高層而已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9-01-12 13:49:00
至於政治組 這是外館的編制 等於是他的職稱 頭銜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19-01-12 13:49:00
這議題有網軍洗標帶風向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49:00
他算是吳釗燮的幕僚長 沒有比事務官能代表吳嗎?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9-01-12 13:49:00
不管啦 資進黨就是酬庸 國民黨就是英雄出少年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9-01-12 13:50:00
不過外館的缺其實都算得很細 他去就是佔到一個本來能放華府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50:00
一直在那邊糾結事務官缺是要幹嘛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0:00
我說啦 你要把頭銜給機要 理由何在? 機要向來是幕僚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9-01-12 13:51:00
的事務官的位子 客觀上就這樣 但說能力符不符 那就另個故事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51:00
得應業務需要,給予駐外人員適當名義對外或予以加銜
作者: dostey (Dos)   2019-01-12 13:51:00
===現在怎麼看 都覺得KMT 9.2 根本就是中國的內應 =====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1:00
你把頭銜給他 他就相當於是對外主管了 差可大了
作者: coollfd (Qoo..)   2019-01-12 13:51:00
有資進黨黨證酬庸,沒事兒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52:00
本來有考慮吳降調去當駐外代表 穩定對美關係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2:00
呵呵 露出馬腳了 機要就不能當主管啊 這是法律明訂的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53:00
現在他留任部長 就派一個能代表他的人駐美 這樣而已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9-01-12 13:53:00
說吳要找此人當他個人代表 我是不信 吳本身就欣賞高碩泰了
作者: LBJay (快樂龍)   2019-01-12 13:53:00
翔拳你怎麼了?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4:00
你敢就讓他當副代表啊 副代表是政務官 沒這問題
作者: esmm (( ︶︿︶))   2019-01-12 13:54:00
編制人員派任限制還是馬放寬的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54:00
台美外交關係是重中之重 多一點人有問題嗎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9-01-12 13:55:00
是不是這種想法沒人知道 這種用人是不用批成這樣一文不值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55:00
sinju別再跳針了 就跟你說可以加銜了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5:00
我說外交部是在打迷糊仗 政治組長這職稱看來是主管職吧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6:00
為了護航把他解釋成榮譽職稱也隨你們啦 看誰會相信囉
作者: 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   2019-01-12 13:56:00
沒有多美好阿 就是主官的固有權限而已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9-01-12 13:56:00
510也沒違法,嘻嘻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9-01-12 13:56:00
我還想說之前有鄉民在問姜森的卦,覺得莫名其妙,原來是為了現在這齣
作者: chungkuowei (arthur)   2019-01-12 13:57:00
作者: bbalabababa (巴拉巴巴巴)   2019-01-12 13:57:00
馬英九是真材實料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8:00
所以吳釗燮一開始要口譯當副代表是沒問題的 反正是政務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9-01-12 13:58:00
就是完全合法的政治任命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9-01-12 13:59:00
官 負政治責任 小英把他改任政治組長才是莫名其妙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9-01-12 13:59:00
等著看統媒繼續亂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