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控店長趁她自拍時襲胸 清晰合照成關鍵
自由
2019-01-22 09: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名女大生指控,去年2月初她在台北地下街打工時,陳姓店長找
她一起合影留念,卻在她按下快門那一刻環抱她胸部,對此以權勢猥褻罪及性騷擾提告店
長,不過北檢勘驗當時所拍下的照片,發現照片清晰不模糊,且女大生表情自然、面帶微
笑,無法從女大生的指控中認定陳男涉有重嫌,因此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大生指出,當時陳姓店長提議兩人合照留念,她答應後就把自
己手機給陳男,由於女大生身材嬌小,所以站在陳男前面,不過但女大生按下快門那一刻
,陳男突然就從背後環抱她胸部。另外,女大生也指出,在事發後幾天,陳男又趁她在櫃
台拿取高物時,乘機抱住她大腿、拍打她屁股。
針對女大生指控,陳男辯稱當天拍照時是把手放在女大生鎖骨上,並沒有碰到她胸部,至
於抱大腿、打屁股的指控陳男則是完全沒印象,表示只有一次在閒聊嘻鬧時,他有抱著她
的小腿抬起1秒,但在嬉鬧過程不確定有沒有碰到她的臀部。
檢察官勘驗兩人當天合照後,發現整張照片沒有因晃動而失焦,女大生表情自然、面帶微
笑,若依女大生的指控,在按下快門那瞬間遭到環抱時,身體應該會晃動,表情也會出現
異狀,但從照片上完全看不出來;至於抱大腿、打屁屁僅為女大生的單一指訴,因此以事
證不足,對陳男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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