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在1999年3月24日爆發的科索沃戰爭,美國出動F117隱形轟炸機對南斯拉夫進行轟炸。
南斯拉夫防空部隊在估算出F117的飛行路徑後,以亂槍打鳥的方式對空火力全開,把F117
給打下來了。
因為進行轟炸必須低空飛行,所以雖然F117有隱形功能雷達偵測不到,但是用肉眼還是可
以直接看到的。
而南斯拉夫將F117的殘骸交給了中國,於是中國得到了發展匿蹤戰機的關鍵技術,才有現
在的殲-20。
美國為什麼沒想過為了防止機密軍事科技外洩,而在機內安裝自爆裝置?
當飛行員彈射逃生後,可以由飛行員按下頭盔的遙控引爆按鈕。或是座椅彈出機艙後,經
過十幾秒的緩衝逃生時間後,機內炸彈自動引爆。
就算飛行員來不及逃生死在機內,只要飛機一墜毀,因為機身冒火觸動引爆裝置,照樣可
以自爆。
我都想得到了,洛克希德馬丁的工程師怎麼會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