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也覺得作者不同意答案這件事很瞎
不過看了相關解釋後覺得滿不錯的
各位可以看看以下的說法有沒有道理
以下轉貼有經粉專同意
轉貼自:深崛萌
———————————————————
【課本主編 #朱宥勳 野生踹共 :不要再讓國文科成為學生眼中的「猜心」或「通靈」科
目了】
#大學學測
關於剛結束的國文 #大考,出題內容引起多方討論
針對各種論點看法,請看課本主編朱宥勳如何分析
閱讀時間:10 分鐘
【 #作者不能壟斷詮釋權】
簡單回應一下 #馬世芳 老師,對於「#李宗盛 & #羅大佑」入題的困惑。
這裡要先說,馬世芳老師的回應,是我看過「被出題的作者」當中,回應得最好的,很清
楚地點出了「#作者不能壟斷詮釋權」的原則。
所有說出「作者無法答對這題,所以這題出錯了」的人,全都是文學教育不周全的受害者
。(而如果這麼說的人,本身就是文學教育從業人員的話,那我就直說了:他的專業能力
有問題。)作者本來就不保證「答對」,#因為同一作品可以有超過一種詮釋。
不過,馬世芳老師的文章當中提到了一個點,是很值得討論的:
「考題只擷取了文章中的一小段,答案也以這一小段為依歸,這樣合理嗎? 如果原文的
其他段落,有寫到不一樣的東西,難道通通都不算數了嗎?」
這個疑問,如果放在「文學研究」的場合,答案確實是「不合理」,因為研究者有義務把
脈絡搞清楚。
不過,如果這個疑問,放在「考試」的場合,答案就是「合理」。不但「合理」,而且「
非如此不可」。
【 #考試的「意義」】
這裡我要再次強調一個觀念:#考試是一種工具,它的價值取決於「#能否準確測出學生的
能力」。台灣人號稱很在乎考試,可是幾乎全民都不了解考試的科學原理,這其實滿糟糕
的。
既然是工具,那首先就要釐清:我們到底想考什麼?
我直接舉個具體的例子。假設有一篇文章是這樣的:
「小明跟小華十分相愛,他們的婚姻很穩固。
——不過,誰也沒想到,這份愛情只維持了十年。」
這篇文章就兩行。而我們 #只擷取了第一行當作考題 ,並且問學生:「請問小明和小華
是否相愛?」
答案是什麼?
答案是「相愛」。因為第一行只看得出相愛。
而如果今天有個學生看到這題,發現自己以前讀過這篇文章,他知道還有第二行的存在。
於是他回答:「後來就不相愛了!」這樣的答案是否正確呢?
很抱歉,這答案是錯的。
為什麼?因為我們想考的是「閱讀能力」,你看到什麼就回答什麼。
我們不是考你「有沒有看過第二行」。如果我們給第二個答案分數,那就會造成嚴重的不
公平。因為這名學生展現的不是自己的「閱讀能力」,只是展現了自己的運氣。
這樣的考題會偵測到錯誤的東西,我們明明要測的就是「閱讀能力」。
同理,回到馬世芳老師的文章,這狀況是一模一樣的。確實,在考試的脈絡下,由於不可
能全文徵引,所以常常會出現斷章取義的情況。然而這並不是考題出錯了,也不是在定調
馬世芳老師的文章「就是那個意思」,而只是顯示了「這個斷章、只能取出這些意義」。
這是 #測驗編制理論的基礎。
【 #不要再讓國文科成為「猜心」或「通靈」科目】
如果大家還是覺得很奇怪,我換個大家比較熟悉的說法好了。這種考題是在測什麼呢?很
簡單,就只是測試一種科學精神: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沒有看到證據的通通不算,如此而已。
希望大家能夠明白:能否讓文學的教學現代化,這是簡單而關鍵的一步。不要再讓國文科
成為學生眼中的「猜心」或「通靈」科目了。
而這樣做的好處,除了比較科學化以外,還有個有趣的效果:根據統計,新題型考出來的
結果,「#城鄉差距」反而縮小了。原因不難想見,因為如果只要當場判讀就能作答,都
市小孩的文化資本就不會有那麼大的優勢了。你多看過幾部電影、幾場戲、幾本書,差異
都不會那麼大。
這不正是大家一直希望看到的情況嗎?
-
———————————————————
我是覺得解釋滿不錯的
然後
拜託針對內容討論
別看到作者是朱宥勳就直接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