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單親媽幫少年轉大人 播A片色誘還「坐」上去
3.完整新聞內文:
2013年新北市一名38歲陳姓單親媽因接送兒子練跆拳,認識同道館另名12歲國一少年,兩人竟擦出愛的火花,最後發展成不倫戀,不但互傳「寶貝」、「好想你」簡訊,還收留離家出走的少年,並播放A片色誘少年:「要不要試試」、「以後就會有經驗」,最後「坐」到少年身上。少年供稱當下他覺得「刺刺麻麻」,事後發現下體紅腫、疼痛難耐,才回家告知父親,父親不甘兒遭陳女「轉大人」怒提告。最高法院日前依與未滿14歲少年性交罪判陳女3年6月徒刑定讞須入獄。
判決指出,現年44歲的陳姓熟女2013年間因接送國小6年級的兒子練跆拳,認識了兒子的小師兄、時年12歲的國一少年,也與少年父母往來熱絡,沒想到竟與少年擦出愛的火花。
同年10月19日少年跟父母吵架,父親脫口氣話:「要去哪就去哪。」少年隨即聯繫陳女,最後在父母知情下離家,搬進陳女住處。一禮拜後,父母要少年回家,當天陳女買麥當勞後,接練完跆拳的兒子及少年返家,見少年玩累了獨自躺臥房間床上,竟不顧兒子在客廳,關門播放A片並色誘少年:「要不要試試那件事?」見少年婉拒,又說:「以後也會發生」、「就會有經驗了」,隨即脫去兩人褲子,撫摸少年下體,見對方有反應,便以「女上男下」的姿勢,坐到少年身上。少年供稱,當時他曾想推開對方,但碰到陳女腰部,對方反而臉露愉悅,動作更加興奮、賣力起來,他
則感覺「刺刺麻麻」的,直到結束後返家,才發現下體疼痛,且形狀跟過往不一樣,只好告訴父親,父親連忙將他送醫,醫師研判少年有性行為,經父親追問,少年還一度謊稱跟女友偷嚐禁果,最後才全盤供出事發經過,父親得知兒遭陳女「轉大人」,怒告性侵。陳女遭起訴後,仍全盤否認犯行,一審新北地院合議庭也認為當時少年正處青春期,卻對當時有無看到陳女裸體或下體等,供稱「沒注意」、「不記得」,且當晚僅在陳女家停留1小時,短暫時間應難以完成整理行李、看A片、做愛及搭計程車回家等事。此外,法官還指少年供稱當晚因下體疼痛,且包皮跟龜頭分離,
形狀也跟平常不一樣,想知道為什麼,因此曾拍照傳給陳女,但法院勘驗發現少年傳送給陳女的是兩個影片檔,內容為少年身穿四角內褲,播放音樂跳舞唱歌,分別露鳥10多秒,還親吻鏡頭說「反正我愛妳就對了」,認為全案多處可疑,因此認定陳女罪證不足,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考量一般女上男下的性愛姿勢,確實容易造成少年下體出現該傷勢,而少年突然身處異常狀況,沒窺看陳女裸體,並未違背稚齡及生活經驗,且少年沒吐實所傳影片檔內容,可能基於該行徑並非光彩而羞於啟齒,不能就此認定少年虛構遭性侵的事實。此外,高院考量陳女家距離少年
家僅15分鐘車程,且少年有創傷後徵候群,加上陳女未通過測謊,因此改判陳女有罪。日前最高法院駁回陳女上訴,全案定讞。(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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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新北? 有種衝著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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