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tlai (11)
2019-02-03 00:02:26目前我國刑法對於酒駕的規範 主要是第185-3條
我就利用立法院議事及發言系統
https://reurl.cc/QWmVp
搜尋欄輸入"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我國法制上條號不能用阿拉伯數字)
得出這樣的結果
https://reurl.cc/EXWQk
得出這樣的結論:
1.本屆(第九屆)立委對於第185-3條 沒有任何加重刑度的提案
那些提案的幾乎都跟加重刑度沒有關係
勉強來說 只有105年12月30日賴瑞隆 邱志偉提案如果十年再犯加重2/3
但問題是提案的時點很好笑 都年底會期快過了 就算臨時會也在審預算案
換句話說 每次遇到酒駕致死 現在在檯面上跟民眾靠腰說修法加重處罰的立委諸公
全部都是在作秀跟你畫唬爛
2.本屆所有關於第185-3條的提案 都是一讀後躺在委員會 根本沒有被實質審查
還是那句話 全部都是在作秀跟你畫唬爛
3.最近第185-3條加重刑度且順利完成三讀的提案是102年5月31日
在這段期間之後 大家可以google一下之前的新聞 有哪些立委在重大酒駕案件發生後
義薄雲天的怒批政府又大聲疾呼要修法 彷彿自己是酒駕剋星的
希望大家可以用雲淡風清的態度面對 笑笑就好
反正風頭過了 立委諸公們年底尾牙餐會喝喝小酒 唱唱卡拉OK 反正他們有司機載
不會有酒駕的問題 而那些因為酒駕案件而消逝的生命 永遠只是拿來作為作秀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