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很多華人都喜歡說
「虐童唯一死刑」
「酒駕鞭刑死刑」
雖然我覺得華國的酒駕致死案真的要好好處理
但相較加重刑罰,為什麼不是重視這三個:
1.社會安全網
-> 能讓這些「罪犯」安心重返社會不被排擠
2.監獄的輔導、治療機制改善,獄政改革
-> 出獄時再犯率下降,身心狀況改善
3.戒酒治療、藥物教育
-> 讓人重新認識酒精的好壞處,並且讓人思考什麼時候可以碰酒精,什麼時候不該碰
反而一味提倡刑罰,就好比華國保有死刑
但治安也沒變的非常好,時不時就有分屍、家暴、打人、放火、殺人、鬥毆跟酒駕殺人
頂多歐美觀光區那種搶劫勒索的扒手不常見而已
那竟然如此,為何不去思考整個的社會背後因素呢?
有沒有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