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啊
可以有以下幾種修法方式
1.延長刑期,且不得假釋
2.褫奪公權,若撞死人褫奪終身
身為公務員要做好職責,尤其是常曝光的
如果還能升官,那會對於社會而言是個壞榜樣
3.身份證註記
車牌註記有什麼用,酒駕撞死人直接在身份證上加註,看還有沒有敢用你
不過呢?
我猜政府不敢做啦
最多就加個5萬罰則
※ 引述《Galip (破浪強尼)》之銘言
: 各位,當初洪仲丘一條命,靠著各位的努力,換來全民對於軍中人權重視
: 現在關於酒駕,光2019就十幾條命,是時候我們應該再次走上街頭。
: 說老實話,我的一篇文章不算什麼,也改變不了什麼。
: 只希望有在看八卦版的能人志士,能夠登高一呼,我們一起改變酒駕相關法條
: 我也做好被水桶的打算了,這應該是我最後一偏文章
: Galip ou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