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p109: 恐龍法官 輕判還怪立委02/03 10:58
→ dferww55: 法官也有問題吧?給你裁量權你都判最輕的02/03 10:59
→ baboosh: 台灣司法=joke 02/03 11:05
→ cp109: 最重可判兩年 然後法官輕判 最後人民受害02/03 11:06
推 q888atPt: 台灣最大問題就法官 還想拉立委墊背勒 02/03 11:06
噓 cp109: 就算修法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死刑 恐龍法官一樣可以輕判 02/03 11:09
又看到類似的幹話,再來貼一下舊文XD
有鑑於在八卦板所接收到的資訊
大多都是「酒駕+致死」只會重判2年 或 幾個月
都是恐龍法官害台灣變成這樣...之類的發言
我浪費了一點時間去查最近的同類型案件,無聊的人可以參考看看
(就按時間隨便查,沒特別去做篩選)
1.金門 1死 酒駕 刑度6年
2.桃園 1死 安非他命 刑度3年4個月
3.新北 1死 酒駕 3年6個月
4.士林 1死1傷 酒駕 2年
與家屬全部和解並已經完成賠償,家屬全部具狀表示願意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
5.高院 1死1傷 酒駕 4年6個月
6.台中 1死 酒駕 2年
自首+與7名家屬達成和解並已經完成賠償,家屬表示不追究刑事責任
7.新竹 1死 酒駕 5年
8.高院 1死 酒駕+安非他命+k他命 9年
9.高院 1死 酒駕 2年
自首+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
10.台中 1死 酒駕+k他命 9年6個月
11.雲林 1死 酒駕 7年6個月
12.高院 1死 酒駕 5年6個月
這個要特別標注一下
這件案子肇事者拖行被害人845公尺後逃逸,檢察官是以殺人罪起訴
不過高院跟最高法院都不這麼認為...
13.高院 1死 酒駕 5年4個月
14.新北 1死 酒駕 4年2個月 自首
15.花蓮 2死 酒駕 7年6個月 自首
16.屏東 2死 酒駕 5年6個月 和解+賠償完畢
17.花蓮 2死3傷 酒駕+3級毒品 6年 自首
18.宜蘭 1死 酒駕 2年
自首+和解+賠償完畢+離婚獨自扶養2名年幼子女
19.宜蘭 1死 酒駕 4年
給付醫藥費、喪葬費等175萬元
20.高院 1死 酒駕 7年
忘記先說
185-3條的規定是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除非有特殊的情況
不然基本上不可能是「重判兩年」甚至是「重判幾個月」啦...
從上面的案子看下來,會出現兩年的情況
通常是被告
1.自首
2.和解
3.賠償完畢
4.被害者家屬原諒
這四種情況大部分同時達成,才會出現兩年這個數字
其他的情況平均下來大概是6年左右
以法定刑3-10年來說,差不多就是接近50%
考量案件輕重不同,刑度平均下來50%也算是蠻符合統計的吧?
(說總是輕判的可以再往上翻回去,嚴重的事件也是有判到9年以上)
說真的,我個人也認為酒駕造成人命的事情是非常嚴重的
如果你認為刑期太短,嚇阻力不夠(這點見仁見智)
你該做的事情應該是去找你們家投的立法委員抗議
不論是酒駕致死要不要加重
或是曾經有過酒駕紀錄的人,該怎麼去避免再次發生酒駕
很多案子早就都躺在立法院之類的地方許久了
但往往都只是等到有社會重大關注的議題發生後
才會有幾個立委跳出來,約幾個記者來作秀
表達自己早就已經關注這個議題很久了
我們絕對不能容忍這些肇事者!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鄉民繼續罵恐龍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因為死的不是法官、死的不是他的家人、如果是我當法官一定全部判死刑
...之類的幹話
酸完之後,酒駕繼續發生、繼續造成許多家庭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