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 1919年的美國也像你一樣 覺得酒精造成很多社會問題
決定寫到憲法裡面 宣告告酒類釀造、運輸和銷售是違法的
(但是可以私下擁有和私下飲用)
也就是美國憲法第十八條修正案
https://tinyurl.com/hygk3ms
結果反而造成酒類交易黑市繁榮 組織犯罪盛行 社會問題沒有隨著禁酒而減少
最後於1933年通過美國憲法第二十一條修正案 廢除禁酒令
https://tinyurl.com/yajz759t
歷史不斷告訴我們
色情 賭博 酒精 這些和人的慾望息息相關的行業
光禁止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 引述《r531590 (頗呵)》之銘言:
: 基本上現在喝酒之後
: 都很容易出現鬥毆 打架 其他等脫序行為
: 從大到酒駕 makiyo事件
: 還有酒店鬥毆
: 那為何不把酒列為毒品就好
: 凡事查獲酒 一律依毒品危害條例移送法辦
: 加上喝酒傷肝 也省掉健保費
: 一舉兩得 為何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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