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9-02-09 00:44:02不用扯到死刑
因為根本不可能用死刑來對付酒駕
鞭刑才實際
台灣增加鞭刑後
絕對可以把酒駕的情況降到最低
沒有其他方案能像鞭刑這麼有效
看豬肉入境提高罰鍰立馬見效就知道了
台灣酒駕犯需要鞭刑來幫忙
不要懷疑
社會今天會開始認真討論鞭刑
就是已經受夠現行系統對酒駕的無力了
我知道有人會主張酒駕已經降低了
我個人支持小英,也肯定降低的成效
但社會上對酒駕已經是0容忍了
大家要的不是帳面數字降低而已
是不想再看到有人被酒駕撞死撞殘了
那就是0容忍
所以這不是法律問題
是政治問題
我希望通過
而且是用行政罰的方式通過
也就是「行政鞭打」
酒駕行為直接由警察或交通機關調查
然後移送法院裁定
裁定書下來直接交由警察機關專人執行
整個程序快又方便
不要扯什麼人權
酒駕者的屁股跟尊嚴沒有被害人的生命大
敢酒駕就要敢面對
尤其如果有大官或大民代被抓
一定有很強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