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9 09:43:53※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 因為國防部的高官,早說過和你們一樣的話
: 我在談論酒駕法律關係,你扯一堆共諜領18%的新聞幹嘛啦?
: 難到你是想說「共諜都能領18%,代表我國是個爛國家,既然是爛國家,那我國法律就都是
: 屁,既然都是屁,那對付酒駕者也不用走法律途徑了」???
: 是這樣嗎?你的邏輯是這樣嗎?
你有看他的原話嗎?
是不是和你說的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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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專門委員世宗:
其實,我有一個觀念想藉這個機會和大家溝通,比方有個人可能犯了罪,
他真的應該被處罰,應該剝奪他的退除給與,可是他被抓進去關,在裡面還可以吃牢飯,
把他的退伍金全部剝奪掉之後,受影響的是誰?
是他的妻小,因為他的妻小在外面。
如果他們因為這樣而沒有得到社會良好的照顧,
養成反社會人格,將來又會反噬社會,這並不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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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給壞人處罰,因為他的妻小會受苦。
你們的邏輯是不是都這樣?
因為犯罪預防等一堆原因,所以壞人不能受到處罰?
不能給壞人處罰,因為他的家人會有反社會人格...
你覺得這個邏輯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