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廚餘桶棄嬰DNA報告出爐 與新加坡情侶飯1

作者: autechre (autechre)   2019-03-04 14:33:48
安安
好奇想問法律系鄉民ㄚ
公海殺人真的無罪嗎?
應該沒有國家會去管公民在海外的犯行吧?
因為事發地就不在該國領土不是嗎?
還有最近那個菲菲漁工在境外海域殺人也是被拖回台灣抓起來欸
所以現在到底是怎樣?
台灣人可以做什麼事啊? 我不關心港仔還是李氏家族企業員工的死活喇
只是覺得這些垃圾把台灣當垃圾場丟完垃圾什麼代價都沒付就拍拍屁股走人很肚爛而已
※ 引述《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之銘言:
: 不必想那麼複雜。
: 這件案子台灣偵查終結後,把結果與證據通知新加坡。
: 如果這兩個智障來台灣受審的話,就是台灣先關一輪,
: 假釋後遣送回新加坡看是再關一輪(遺棄屍體)還是死刑(殺嬰)。
: 不來台灣受審就是新加坡關一輪(遺棄屍體)或是死刑(殺嬰),
: 如果追溯期內來台灣(還有機會的話),就關第二輪。
作者: nonoway (Wei)   2019-03-04 14:36:00
還有船籍…
作者: jim12441 (地獄廚房)   2019-03-04 14:38:00
看你跟巴拿馬總統有沒有交情
作者: f5sl0988 (力量人)   2019-03-04 14:45:00
1F只是在解答你的問題。別見紅就惱羞。
作者: xsexyx (米米)   2019-03-04 14:52:00
看船是哪國船籍 該國就有管轄權
作者: kimfatt (kimfatt)   2019-03-04 15:07:00
公海→跳游泳圈/救生衣→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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