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IfuYLqY.jpg
這是公投前選舉公報的意見書。
全文我就不貼了,全文可以自己去中選會的網站找
講白了一點,你們就是詐騙兼選擇性失憶不是嗎?
公投前,政府都講的很明白了,無論公投過不過都不影響同性結婚的權利,然後現在又在
誤導、帶風向說同性戀及政府違法?
政府要訂專法就神隱公投12案,被戳破了就跳針公投主文的意思,WTF?
事前不是都明明白白的寫在選舉公報上?
忘了,有小抄怎麼可能會看選舉公報?大概是拿去包菜或折成垃圾袋了吧?
輸不起很難看,想不到贏不起更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