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判決朝法官潑水罵恐龍 還恐嚇走路小心不要被車撞
2019-03-17 13:00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劉姓男子不滿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判決,去年7月9日開庭時朝法官葉作航潑水,大罵「恐
龍法官欺壓百姓」、「你又不是包青天」大聲干擾法庭秩序後,又朝葉恫稱「你走路小心
不要被車撞」,雙方吵得不可開交,審判被迫中斷劉也被逮捕送辦;檢方依恐嚇等罪嫌將
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劉(50歲)當天下午3點多在逃院地院簡易庭第4法庭內,正要開終止結清銀行
帳戶事件,但劉因不滿前案的判決,大聲朝法官葉作航辱罵「看這恐龍法官欺壓百姓」、
「那個位子是包青天坐的,你有什麼資格坐」,「你有沒有讓父母羞辱」等語。
隨後劉又拿起桌上的寶特瓶,二話不說用力朝葉潑灑,所幸葉快速閃躲,水漬濺到後方牆
壁、電腦,葉則口頭警告,請他冷靜不可藐視法庭,但劉情緒激動再度大聲咆哮說「你走
路小心,就不要被車撞」等語,葉也氣得摔審理案卷,大聲警告他藐視法庭,要求法警立
刻逮捕。
葉作航當時甚至怒吼到沙啞,哽咽說自己認真審案,這麼辛苦到底是為了什麼,最後情緒
緩和語重心長對劉說,如果你那麽有道理,為何依法救濟仍遭駁,那麼多人不支持,並表
示因為騷動無法繼續開庭,諭知言詞辯論中止。
劉當下被依妨害公務逮捕,檢方訊時他坦承潑水,但否認恐嚇,辯稱說自己講「你走路小
心,就不要被車撞」,是要提醒法官走路小心,並沒有要恐嚇對方的意思,但葉指證歷歷
,還有現場錄影畫面佐證,檢方不採信其辯詞。
檢方認為,劉同時涉犯法院組織法中妨害法庭秩序、刑法侮辱公務員、恐嚇等罪嫌,應從
重依恐嚇論處,偵結依法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而當時事發後,桃園地院也發新聞稿,表示當事人如對訴訟程序有疑義,務必理性循法定
途徑提出救濟,劉男當庭朝法官潑水、出言恐嚇、咆哮,藐視法庭行為已嚴重觸法,並嚴
正譴責其暴行。
此外,因為發生法官遭當庭潑水事件,桃園地院大門法警在民眾進入時,除了例行安檢若
發現有攜帶水瓶,也會特別要求當場試飲,直到確認內容物安全後才會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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