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MY75410 (禿米)》之銘言:
: 小弟法盲
: 想請教一下
: 不知道要是在私人車位上公佈停車費用
: 像是一小時一千之類的
: 這樣被強佔之後可以照公布的費率計費嗎?
: 要是都依照公有停車格計費那以後大家都停別人的位置好了…
車位被佔,就去找臨停且收最貴的停車場停車,記得收據一定要拿。
然後上法院提告對方要付停車費。
這樣上法院告民事才可以依停車費要求該車主付這筆款項。
若對方主張你找最貴的,
就主張,你因時間促忙且無義務替亂停車車主省錢。
若對方說他只暫停3小時,你卻拿8小時停車費,他只願付3小時。
一樣主張:你因他的行為沒有辦法也無義務每分每秒都去看車位空出來沒。
上法院打民事就是看誰證據充足。
法律只保護懂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