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吸二手菸算不算對方過失傷害?

作者: ham (火腿)   2019-04-07 15:14:42
大家都知道被打受傷,可以提傷害告訴;車禍受傷,可以提過失傷害告訴。
都是一種防禦的手段,但是台灣的法律何時會支持吸到二手菸的人可以對抽菸者提過失傷
害呢?
假設有人在你前面路上抽菸,你吸到二手菸而咳嗽導致喉嚨輕微損傷,能不能成立過失傷
害呢?
又或者當着你面對你吐菸,造成你面部及眼部紅腫,可以算故意傷害嗎?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9-04-07 15:15:00
作者: chun821543   2019-04-07 15:15:00
Ⓜ Ⓜ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9-04-07 15:15:00
吸煙的快去死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19-04-07 15:16:00
算蓄意殺人
作者: ATSEVEN   2019-04-07 15:17:00
算公共危險,不確定故意殺人
作者: halusai ( )   2019-04-07 15:18:00
作者: makenai19 (安安)   2019-04-07 15:20:00
那工業區是不是也算
作者: jam1 (沒有暱稱的暱稱)   2019-04-07 15:29:00
舉證啊 你有驗傷單就去告
作者: eason10 (Das nennt man Einsamkei)   2019-04-07 15:30:00
可以喔,同理以後在餐廳不能喝酒,因為酒精也會引起不喝酒的人聞到後咳嗽導致喉嚨輕微損傷,也可以提告喔看到酒造成你面部及眼部紅腫,一樣可以提告看了這篇文章的人,或許也引發咳嗽導致喉嚨輕微損傷,造成面部及眼部紅腫,一樣可以主張提告過失傷害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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