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老師』是最爽的職業嗎?

作者: paiopapa (飄拔拔)   2019-10-28 13:50:11
: 噓 cchart: 這篇小錯,校長就是教師上司,主任不是 223.137.26.134 10/28 11:36
: → cchart: 校內有巡堂調閱教專評鑑教評會跟考核會 223.137.26.134 10/28 11:37
: → cchart: 校外更有督導跟上級評鑑,家長直接來罵 223.137.26.134 10/28 11:37
: → cchart: 議員質詢炮轟校長,叫老師自願離職常見 223.137.26.134 10/28 11:37
: → cchart: 這幾年已經人人不敢混,早跟以前不同了 223.137.26.134 10/28 11:38
上司的意思是有權利
叫下屬按照他的想法做事
或是交辦臨時事項給他做
不聽可以用記過等方式懲處下屬的
教學方面校長和教務處不會是教師的上司的
教師教學只要符合課綱
其他人都沒辦法指揮教師怎麼教
教務處有巡堂權力不代表教務處是教師上司
只要教師有在教室內上課就好
公司裡人資也是負責管差勤和抽查出勤情況
你會覺得人資是自己的上司嗎?
教師只要有上基本鐘點的課
其他額外地方都可以拒絕的
教務處請教師上第八節或寒暑輔導等額外上課
教師都是可以拒絕
教務處也沒辦法拿教師怎樣
當然教師如果完全不分擔額外課程
如果太黑可能自己有事要調課也會沒人願意分擔
大都不會太誇張
但時間很差的課程就有可能很難找到教師去上
校務評鑑是行政方面
評鑑報告是兼行政的組長要做
教師頂多是提供資料給組長整理
雖然大部分應該也是找召集人要資料
而如果教師延遲提供
組長能拿教師怎樣?
考核會是委員會制度
考核會由委員九人至十七人組成
除掌理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為當然委員外
其餘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任期一年
考核結果也不是校長或主任一個人可以決定
議員又沒辦法直接質詢教師
校長被議員罵後找教師出氣然後叫教師自願離職? 想太多吧
依照教師法
教師根本不需要聽校長的話自己離職?
真的草莓到會被校長逼到自願離職應該也不太適合當教師吧
說常見就舉個例子看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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