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殺人後月賠2百元! 法官認定兇手「可教

作者: cxzdsa (cxzdsa)   2019-11-21 1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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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吳欣晏 王興堂
2019年11月20日 下午10:43
3.完整新聞標題:
殺人後月賠2百元! 法官認定兇手「可教化」
4.完整新聞內文:
吳欣晏 王興堂
2019年11月20日 下午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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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高雄發生一起命案,性侵犯孫國晃因為不想入獄,竟然上網約出張姓博士生,將他
慘忍殺害,甚至企圖假冒死者,後來遭檢警識破,期間四度被判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三
審、更四審認為他有教化可能,每月願意賠償家屬200元,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
上訴,全案定讞!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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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戴全罩式安全帽,雙手被上銬,他就是9年前殺害張姓博士生的孫國晃。期間四度被判
死刑,但是更三審、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如今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記者(2010.11.24):「你有要跟他道歉嗎?為什麼要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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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被抓,面對媒體問話,孫國晃把頭壓的低低的,一句話也沒說,只是看似斯文的他,
當初卻是因為自己,不想因為性侵案入獄,燒死網路認識的張姓博士生,還假扮對方身分
,想要借屍還魂,但是最後,因為死者雙手有被反綁痕跡,成為破案關鍵,遭到識破。
從一審到更二審,孫國晃都被判死刑,結果更三審認為,孫國晃在更審期間認罪,且願意
以每個月200元的獄中勞動作業收入賠償家屬,遭改判無期徒刑,今年初的更四審,高雄
高分院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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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意青:「其實被害人家屬爸爸媽媽,到目前其實,還是沒有辦法接受這個判決,他
們認為司法還是不公平的,完全沒有考量到被害人家屬的心情。」
經過上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孫國晃逃過死刑,被害人受害者父母得知消息,也透過律
師發表聲明,認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司法保護殺人犯逃死罪,沒同理心,再再傷害踐踏
折磨被害人家屬,字字句句吐露心聲,耗時9年卻換來這樣的結果,不排除提出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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