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林柏驊
3.完整新聞標題:
加油站打工被分配掃廁所 父替女兒出氣下場更慘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陳姓男子去年12月認為在加油站打工的女兒被分配掃廁所,遭到欺侮,涉氣得直奔加
油站辦公室議論,並怒譙在場值班站長「X你娘」,反遭提告妨害名譽。事後陳辯稱沒辱
罵三字經,但法官不採信並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依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0日,易科罰金
1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的女兒去年12月12日早上7點多在新興區一間加油站打工,被洪姓值
班站長分配打掃廁所,陳女因此打電話告知父親,陳聽聞後認為站長在欺負女兒,隨即趕
赴加油站,就在辦公室門口大罵洪「X你娘」。
洪姓站長不甘受辱氣得提告指出,當天7點40分許,陳姓男子來到加油站,站在辦公室門
口用很兇的口氣質問「你現在是什麼意思?」洪回答「你在講什麼?」,陳突然就用手指
著辱罵三字經,罵完就離去;另2名在場員工也指證陳確有罵人。
陳姓男子辯稱,僅說「你們搞什麼東西,就跟你們站長協調好了,你們還亂搞,叫你們站
長來」等語,並沒口出三字經;但法官認為,陳因不滿女兒被分配打掃廁所的清潔工作,
當下口氣很凶,在情緒及態度上已非友善,會口出辱罵舉動合常理,加上其他人證述,不
採信陳說法。
法官考量,陳姓男子事後未道歉尋求諒解,犯後態度不佳,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13606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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