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蕭雅娟
3.完整新聞標題:
臉書說蔡英文帶貓看診百人陪同 女遭法辦法院裁定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馬姓女子去年在臉書發文,「蔡英文帶她家貓去看醫生,大概有百人陪那一隻貓去看醫生
!」,遭新北市調處認定是「假消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院裁處。士林地方法院
簡易庭認定,違序行為時間至移送法院時間,已超過2個月,裁定不罰。
馬女在去年10月11日晚上8時許,在新北家中用臉書散佈「蔡英文帶她家貓去看醫生,大
概有百人陪那一隻貓去看醫生!」,調查處認為馬女的貼文,違反社維法第63條第1 項第
5 款,散步假消息和不實謠言,傳喚馬女11月8日到案說明。
根據調查筆錄顯示,馬女貼文時間是去年10月11日晚間8 時許,「與蔡英文總統前往動物
醫院諮詢的時間點相當接近」,但移送書上記載的違序行為時間,卻誤載為去年11月8日
,馬女至調查處到案說明的時間。
法院指出,違反社維法逾2 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本案淡
水分局移送至士林地院時間為12月16日,已超過2個月,縱使馬女有在臉書發文涉嫌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但依法規定,已「不得送法院處罰」,因此諭知不罰。全案可抗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urjqcn5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