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桃園夜班打工仔啦
本月22號 區經理來開會宣布了一件大事
這次沒有獎金 今年也暫時不加薪
聽了小弟真的氣氣氣氣耶
勞基法1/1都規定要調整時薪了
公司還在那邊不加薪 超時加班也沒1.33算
馬的真的氣死人 讓我想要過完年轉換跑道了
但是我真的很生氣 這公司欺人太甚了
到底我該怎麼做 才能好好的教訓一下這間公司呢
目前已打算做的事情如下
先去健保局檢舉公司健保低報 只保最低薪資
再去勞工保險局檢舉 勞保跟勞退6%都高薪低報
然後去勞動局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 事項如下
違反一例一休 有時候連續上班超過7日沒排休
國定假日出勤 未給予當日雙倍薪水
沒有依年資給予特休
超過8小時上班時數沒有1.33算加班費
薪水計算低於勞基法規定
我很確定至少違反了上面那幾項
這些檢舉下來 不知道公司會被罰多少
除了這些之外 還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好好的修理一下公司呢
幹你娘爛公司 沒競爭力只好靠剝削勞工養公司肥貓
王姓經理還說政府規定的勞基法1月1號調的是投保的最低薪資
不是你領的薪水喔 所以今年暫時沒有加薪的計畫
幹幹幹 偷我薪水 我還不好好修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