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K97 (香港1997)
2020-01-07 02:13:02※ 引述《XXXXGAY (OL打雜小妹)》之銘言:
: ※ 引述《XXXXGAY (OL打雜小妹)》之銘言:
: : 別傻了!
: : 要開夜市得先去申請路權好嘛,
: : 必須在使用路權前30天內先申請
原文43
如題,小弟Google了一下
https://reurl.cc/W4mN5Z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寫:
依據集會遊行法第9條規定,室外集會、遊行,
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於6日前
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小弟法盲,想藉機問一下,到底規定是要幾天前申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