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仁賢,五十多歲男性,未婚,高工畢業,從無前科,也沒有酗酒或吸毒,為什麼會選擇在除夕夜縱火燒死父母、手足等多位家人?審判期間,還譏笑法官「連這個都不懂,應該回去翻小學課本」,並且對著媒體攝影機比出不雅手勢,或做出不屑表情?
裁判書寫得很清楚也非常好,尤其是高等法院那份。
「被告自評從小個性孤癖、強硬、呈強和責任心重,並自述從小就不能跟鄰居玩,因為常會被羞辱責罵,所以朋友就是小雞跟小鴨,被告喜歡一個人看書,且看很多的書(特別是聊齋的書),國中開始就有人說被告是異類、古代人。
被告從國小就開始做家裡的田事,小學時就會幫小豬作人工呼吸,從國中開始要照顧家裡的茶園跟菜園,自○○高工畢業後未再升學;被告2 年憲兵役畢後,被告自70年起曾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14間公司就職,做過電子、影印機技術員、化工廠、紡織廠、工地等工作,但因常常跟老闆吵架,且不願意被管理,所以工作時間都不常,最長約僅有1 年10月,最短甚至不滿1 月,且自87年4月起即未有任何勞工保險投保資料。
在職場上,只要意見不合,被告反應就很激烈,且常怪罪他人或外在因素,對於他人的協助不放在心上,對於他人的虧待與疏忽很在意。」
顯然,他從小就難以了解與感受別人的想法與心境,卻又相當自信、有主見,而且容易對別人不滿、看不順眼,發起脾氣來也相當火爆。然而他對動植物卻寵愛有加,並且充滿研究興趣。
跟人無法溝通、相處的人,很多時候就會找上動植物,因為不必跟它們溝通,而且相處上絕對不會被冒犯。
翁仁賢性格的最大特點,就是極度容易被冒犯,一點點小小批評與責備就讓他恨得牙癢癢。
司法精神鑑定報告寫得非常好。
「○員之人格形成與發展狀況為呈現『部分』自閉症類群障礙症(舊稱亞斯伯格症也屬於此類群疾患)和自戀型人格特質之臨床表現。」
但沒有凸顯極度容易受冒犯這一點,而這是自戀型人格的最大特徵。
翁仁賢因為這樣的特質,使得他最終只能從職場退下,回到老家,也就是一個傳統農村大家族。他沒有朋友,也從未找到伴侶,所有人際關係就是家人。
偏偏他的好幾個兄姊都很會念書,也都在外地工作,只留下他在家裡陪伴老父老母,而使得他產生忌妒心理,並且對兄姊的勸戒感到鄙夷。
「被告兄姊在學業及工作上都有所成就,但被告常自認自己是最聰明、有才能的,只是因個性的關係才未能在職場上發揮。被告幾次創業,在被告之兄與被告關係尚可時,被告之兄常會給予協助,像是幫忙促銷被告養的難、資助被告開錄影帶店等,但目睹被告歷經幾次事業失敗後,被告之兄開始勸導被告要外出就業,不要成為「啃老族」,惟被告對於兄長們的勸說是不屑、不滿的。 被告之兄長認為被告自恃甚高,只想快速賺錢,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又不願被別人「管」,所以才這麼多年都待在家中,期間三哥己○○也曾試圖用宗教的方式「感化、矯正」被
告,但遭被告拒絕,己○○表示被告曾對於他的提議「嗤之以鼻」,讓己○○感到無奈。」
裁判書裡記錄好多家庭衝突的細節,顯然這些都埋藏在翁仁賢腦海裡,成了難以抹滅的傷痕。這些事件在法官或一般人眼中,都是家人之間常見的小摩擦,為什麼他會記恨至此,甚至恨到牙癢癢?
就因為自閉特質與自戀性格,使得這些世俗眼中的小小冒犯與挫折,都成了重大傷害,嚴重刺傷他的自尊,形成所謂自戀式傷害。
自戀式傷害是一個人在自尊最脆弱的時候所遭受的傷害,比如小孩子、熱戀時,或者上場表演時,這時候等於敞開自己,像蚌殼一樣露出柔軟易傷的內心,只能接受肯定與讚賞,絕對吞不下批評與冒犯。
絕大多數人隨著年紀成長與歷練增加,慢慢會關起蚌殼,保護自己,不再那麼容易被傷害,但就是有一些人沒辦法。
此外,翁仁賢的自閉特質,更讓他容易跟別人起衝突。
「有一次其要做鹹鴨蛋,要測試鹹鴨蛋在什麼天數最適合,其就將鍋子放斜的要結成網絲,其煮好就放樓下,後來鍋子被擺平了,其無法分辨哪部分的鹹鴨蛋是15天,哪部分是20天的,其詢問施麗卿,施麗卿說:「有什麼關係,反正都一樣。」
其之前有培養紅貴賓、紫貴賓,價錢都很好,因母狗懷孕怕吵,其有跟翁廷凱說要帶人進去要跟其說,但翁廷凱直接就帶人進去,該批懷孕的紫貴賓很多都流產,其損失慘重。
其想要復育臺灣原始黑肉土雞,找了10 幾年終於找到,其還買了孵蛋器,每4 小時要翻1次蛋,其起來翻的時候發現翁仁平在放音樂,其要睡覺時翁仁平還在放,其覺得很生氣,將此事告訴二姊,其二姊還認為是其的錯。」
像不像一個小小科學怪才?為了自己的研究,搞不清楚家人的作息,也不管家人的看法,導致屢屢衝突,關係更形惡劣。
他在行兇前四、五年,開始形成了殺人動機與計畫。
「我忍了40幾年,我想說家人不會這麼壞、這麼無恥,並且在祖宗三代面前侮辱我,難道不需要受到教訓;我所作所為都沒有人稱讚過,你們這些人,都期待別人去當英雄,好讓你們可以在後面過輕鬆等語。又供稱:我從小讀很多書,都讀到說人要努力、要忍耐,說話要算話,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能逢迎,不能欺上壓下,我有做到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但是我死得非常非常難看,我有良心,也有能力,我做了很多事情,但所有的好處都不是我的;我從小沒有感覺到什麼父愛與母愛,我是對家庭付出最多的人之一,我做了什麼,都沒有人看到;這幾10年來我所受的痛
苦,我想讓他們也感受一下,我每次告訴他們說他們的所作所為造成我很大的痛苦,但所有的人都說是小事而已等語。」
看到沒有?他說自己有做到「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顯然是一個極度想要自律的人。但他不知道,其實這是關在自戀蛋殼裡的閉門造車、誇大幻想。
他對家人的恨,甚至到了做鬼也不放過的程度,而這就是自戀式復仇的常見特點。
「我與被害人沒有仇恨,但我怨從小到大家人對我不平等對待,導致我積怨甚深,我才會放火洩恨;我房間牆壁上用紅色噴漆噴有(坑人很爽、等我回來)這些字,是我對這些家人長期以來的不滿所噴寫;等我回來這些字樣是說等我從地獄回來,只要有靈魂,這事情還沒完,我看過很多聊齋這類的書,是除夕當天傍晚所噴。」
翁仁賢從小無法了解別人在想什麼,只是一再感受到別人虧待、瞧不起他,他自認做了很多努力,得到的卻只是無止境的羞辱,久而久之因而萌生殺人念頭,這是一種恨世。
從他知道自己犯案以後,應該會被判死刑來說,他其實也有了厭世的念頭。
恨世太久,疲累與灰心,因而厭世,這樣的心理在不少大規模殺人事件都可以看到。
鄭捷也有類似的心理,但翁仁賢比鄭捷好了解太多,可惜翁仁賢從小到大都沒有遇到一個能夠了解他的人。
翁仁賢無法同理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卻也同樣無法同理他。
那位施行精神鑑定的醫師或心理師,或許是最可能同理他的人,但在司法鑑定的場合,同理通常不被允許。雖然如此,真的希望在那場合裡,有人曾經對他講一句:我知道你受了很多苦。
「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下場卻是滅門血案與槍決,這是怎麼回事?
這不是一句「泯滅人性、天理不容」,或者砰砰槍聲,所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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